花溪区兴隆社区远教站点“三注重、三强化” 开展民生监督行动
2015-08-06 13:31:39 作者:刘建伟 韦占江 来源:花溪区远教办 浏览次数:0 网友评论 0 条
一是注重学习,强化监督意识。结合社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社区纪委采取会议学习、远程教育等形式,定期组织社区党员干部、居委会两委成员及干部职工学习。先后组织学习《贵州省民生监督工作简报》(第47期)、省纪委办公厅《关于认真学习贯彻落实赵克志、宋璇涛同志重要批示的通知》(黔纪办〔2015〕38号)、区纪委《关于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公车私用问题的通报》(花纪通〔2015〕33号)、《关于对我区党员领导干部违法种房典型案例的通报》(花纪通〔2015〕34号)、《关于转发<关于对十八大以来6起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例的通报>的通知》(花纪通〔2015〕35号)、《关于转发<中共贵阳市纪委办公厅关于10起违反作风建设规定典型案例的通报>的通知》(花纪通〔2015〕36号)等文件精神,要求社区党员干部及居委会两委成员要引以为戒,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市委及区委关于民生监督工作的要求上来,强化监督意识,充分发挥社区纪委及民生项目监督特派组的职能作用,推动社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扎实有序开展。
二是注重谋划,强化监督责任。社区民生监督特派组突出城市社区民生监督的关键环节和薄弱环节,结合社区实际明确监督工作重点、时限、任务,重点查找在低保医保、拆违控违、扶贫救济、惠民补贴、“两房”管理等工作中民主评议、审核审批、资金发放等环节是否存在“套取和骗取、优亲厚友、虚报冒领”等行为。同时,民生监督组通过列席4次社区主任办公会、听取专题汇报、深入群众调查核实等方式,重点监督检查上级重大决策部署特别是民生政策的贯彻执行情况,监督民生建设项目资金及物资的分配管理使用情况,受理核实群众的举报投诉,认真调查处理发现的问题,切实履行监督责任,确保各项惠民政策不折不扣得到落实,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
三是注重覆盖,强化监督效果。为确保社区民生特派工作有效开展,社区将民生项目监督特派工作向社区各部室及居委会延伸,建立民生问题定期反馈机制,对相关部室和居委会开展工作的情况进行跟踪监督,及时解决群众反映较为突出的民生问题,确保民生项目监督工作不留死角。同时,加大民生特派知识的宣传,公开举报监督电话,畅通群众诉求渠道,进一步调动广大居民参与民生监督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让特派组的监督作用发挥更加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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