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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推进依法治市 让有权者不再任性

2015-07-28 19:41:05 作者:筑组轩 来源:中华民族文化网 浏览次数:0 网友评论 0

 

当前,我国正处于加快发展的关键期、深化改革的攻坚期、社会矛盾的凸显期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已经成为我国社会主义建设当前所必然产生的一种新要求。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第一次将法治建设作为中央全会的主题,也体现出了党中央对于全面推动依法治国建设前所未有的的重视。

对于贵阳市来说,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就是要深刻领会和把握法治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自觉把依法治国置于党的绝对领导之下,依法加强对权力使用的监督和制约,核心就是开展好依法治市相关工作。

深刻认识依法治市在现代城市建设中的重要性。依法治市是依法治国的基础和重要组成部分。城市是人类文明的结晶,是现代社会的重要标志,而城市最显著和最基础的衡量要素是人,也就是构成城市经济、社会、文化等各项活动的主体。因此,城市治理过程中,如何强化法律在维护群众权益、化解社会矛盾中的权威地位,引导和支持人们理性表达诉求、依法维护权益,解决好群众最关心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是依法治市首先要解决好的问题。

从横向比较来看,城市的法治化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一个国家的法治水平,是法治社会成熟与否的标准。有人说,一座现代城市,首先是一个法治城市;城市要走向现代化,首先要走向法治化。依法治市,全面推进城市的法治建设,是规范行政行为、提高行政效能、维持城市社会有机体的和谐发展的重要保证,对推进城市社会乃至整个国家的法治文明建设都具有重要意义。

敢于正视我们在依法治市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贵阳市坚守生态和发展的“两条底线”,在经济社会发展尤其是在生态法治建设方面取得了比较突出的成绩。比如,我市颁布的《贵阳市促进生态文明建设条例》,是全国第一部地方性的生态文明建设法规,为全市的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重要的法律依据。

但是,从总体上看,我市依法治市工作主要仍然存在不少的问题。比如我们的法治工作对安排部署强调的多,对推进措施和进度关注的少,个别地方和部门工作开展还停留在开会发文、部署安排上;比如我们的法治宣传对法律知识灌输的多,对法律素质培养重视的少,法律知识尚难以转化为法律意识和法治行为,导致普通群众信访不信法、机关公务人员唯上不唯法的现象屡见不鲜,甚至执法者有法不依、知法犯法、以权压法的现象时有发生;再比如我们的执法工作对法规制度建设着力较多,对执法监督和问责不够,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如何有效治理监管不力、执法不严问题仍是我们面临的难题。

全面推进依法治市,让权力不能任性。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入推进依法治市,我认为除了加强立法机关科学立法、司法机关公正司法、严格执法,最关键的是政府依法行政。据统计,政府作为执法主体,实施了大约80%的法律、90%的地方性法规以及100%的行政法规和规章。政府是否坚持依法行政,直接关系依法治市的实施,其核心点就在于要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让有权者不能任性而为。

“有权不可任性”是很通俗的说法,权力本身自然无所谓任性不任性,任性或不任性的是掌握权力的人。手握权力的人任性,也就意味着权力不受约束。有权任性存在诸多危害:比如我们的拆迁工作,掌权人如果为了一时政绩所需,动用手中的权力对拆迁户进行强拆,不仅违背了公正法治理念,还会带来被强拆者持续不断的进行上访表达诉求。刚刚落马的云南省委副书记仇和就是有权任性的典型代表,他主政昆明期间,强拆城市,大搞城建,短期内把昆明的基建摊子铺的过大,而他的强势作风与违法违纪结合到一起,自然也会给党和人民带来巨大损失。再比如一些与群众利益关系密切的基层公务人员,法律知识贫乏,法律意识淡薄,在基层治理工作中,时常以权代发、以权压法、任性妄为,严重破坏基层党群关系、干群关系,损害党和国家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是许多社会不稳定因素的直接制造者。

要让权力不再任性,就要做到从“不可任性”到“不能任性”,这也是依法行政逐渐实现的过程。一是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要进一步依法取消、下放行政审批,全面清理和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加快推进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放宽企业注册登记条件。二是加强政府依法决策程度。坚持把“合法”作为行政决策的基本前提,坚持把风险评估作为政府决策出台前的前置程序和刚性门槛,坚持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行政决策的必经程序。三是强化权力监督制约机制。按照“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改革方向,把资源权、财经权、人事权等核心公权力纳入法律制度框架,健全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体系,促进权力的公开透明规范运行。四是加强基层公务人员的依法行政能力。建立基层公务人员依法行政能力培训考核评价体系,强化依法执法责任追究制度,对执法违法行为严格问责,让基层执法工作不仅是国家法律有序运行的保障,更要成为宣传法律法规的重要窗口。

总之,我们的法治领域改革进入“深水区”。但“再深的水也得趟”,解决法治领域的突出问题,根本途径仍然在于改革。要以“三个提升”为引领,全面推进依法治市相关工作,加强法治制度体系建设,让权力不能任性而为,打造出贵阳法治建设的升级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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