树立法治理念 加强文化行政执法
2015-07-26 23:31:22 作者:筑组轩 来源:中华民族文化网 浏览次数:0 网友评论 0 条
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是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总纲领和行动指南。文化部门作为政府管理文化事业的职能部门,肩负着维护意识形态领域安全和保障文化事业文化产业持续健康繁荣发展的双重职责,任务重、责任大、使命光荣。结合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实际,要贯彻落实好《决定》精神。
全面贯彻《决定》精神,深入推进文化综合行政执法。近几年来,各地的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取得了明显成效,工作走在全省的前列,打下了良好的基础,但离《决定》要求还有不少差距,围绕贯彻落实《决定》精神,还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努力。要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坚决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勇于负责、敢于担当,坚决纠正不作为、乱作为,坚决克服懒政、怠政,坚决惩处失职、渎职。要健全依法办案机制。把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作为文化行政处罚案件查处的必经程序,确保案件办理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完善文化执法专家决策咨询制度,确保文化执法公正公平。建立文化执法案件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对处罚严重失误或者依法应作出处罚但久拖不决造成重大损失、恶劣影响的,严格追究行政主要领导、负有责任的其他领导人员和相关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要深化文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推进文化领域跨部门跨行业综合执法,减少层次、整合队伍、降低成本、提高效率。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未经执法资格考试合格,不得授予执法资格,不得从事执法活动。健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完善案件移送标准和程序,实现行政处罚与刑事处罚无缝对接。要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完善文化执法程序,建立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明确具体操作流程,规范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等执法行为。健全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细化、量化行政裁量标准,规范裁量范围、种类、幅度。加强文化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和信息共享,提高执法效率和规范化水平。全面落实文化行政执法责任制,严格确定不同岗位执法人员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机制,加强执法监督,坚决排除对执法活动的干预,惩治执法腐败现象。全面推进行政执法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向社会全面公开文化行政执法职能、法律依据、实施主体、职责权限、管理流程、监督方式等事项,推进行政执法公开透明,强化行政执法社会监督。
加大宣传力度,增强全社会文化法治意识。充分利用“12·4”国家宪法日、“4·26”世界知识产权日、文化遗产日等重要时间节点,积极开展文化法律法规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等宣传教育活动,面向社会各界宣传宪法和文化法律法规,引导广大群众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努力营造尊法、信法、守法、用法、护法的社会氛围。
切实加强文化执法队伍建设,为依法行政打下坚实基础。把思想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加强理想信念教育,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坚持党的事业、人民利益、宪法法律至上,加强文化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深入开展职业道德教育,加大职业技能培训力度,采取岗位练兵比武、全员执法培训、专题研讨等多种形式,全面提升执法人员依法行政、市场掌控、应急处置、组织协调、学习研究、工作创新等方面的能力水平,努力打造一支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文化行政执法工作队伍,为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切实做到依法行政、依法执法,确保文化安全提供强有力的组织和人才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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