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依法治国 实现社会公平与正义
2015-07-26 23:17:17 作者:筑祖宣 来源:中华民族文化网 浏览次数:0 网友评论 0 条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我们党从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出发、为更好治国理政提出的重大战略任务,是事关我们党执政兴国的全局性问题,对于推动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实现社会公平正义,对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
法令行则国治。法律是现代社会最有效的社会调整机制,它所具有的规范性、权威性、公正性、强制性、程序性、效率性是其他任何社会调整机制无法比拟的。在我国,法律是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相统一的体现。要确立法律在国家和社会生活中具有最高的权威,任何权力都要受到法律约束,决不允许任何人以权代法、以权压法。在新的历史条件和经济体制转型时期,作为执政的中国共产党要实现执政为民理念,首先就应高度重视法的制定和实施,通过法的制定,实现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生活的法律化、制度化; 通过法的实施,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历史的发展来看,法律作为社会的调控手段得以确立,就曾经历过一个艰难、漫长的过程。在此之前,宗教和道德都曾作为替代法律的手段纷纷登过场。但社会的文明史证明,聪慧的人类最终还是理性地选择了法治。因为只有法治,才能满足政治民主和社会进化的同步需求,才能在政治安定、社会发展和民生保障的价值中求得和谐与平衡。正因为如此,我们只有信仰法治、推进法治、践行法治,才能确立宪法和法律的权威地位,才能更为全面、充分地保障人权和公民的各项合法利益,才能在法治的制度框架内深入推进反腐败,才有可能保障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实现社会的公平与正义。
“法不阿贵,绳不挠曲。法之所加,智者弗能辞,勇者弗敢争。”法治是人类政治文明发展的重要成果。要实现政治清明、社会公平、民心稳定、长治久安,最根本的还是要靠法治。建设法治中国,是社会的共识,也是几代中国人的梦想。法治,既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内容,也是提高国家执政能力和社会治理能力,建设“法治中国”的重要目标。
一分部署,九分落实。各级领导干部都要带头严格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真正肩负起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者、实践者的时代重任。要以求真务实和改革创新精神抓好全会精神的贯彻落实。要始终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劲头抓落实,以钉钉子的精神抓落实,以严谨细致的作风抓落实。在建设法治中国的伟大征程中,让我们以法治的思维武装大脑,以法治的要求约束行为,以法治的力量促进公正,以法治的信仰追求正义。依法治国,贵在树立法治理念,追求法律至上、公平正义、尊重程序、保障人权的法治精神; 培育法治精神,重在让人们对法治形成信仰,使法治变成人们的生活方式。
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真正学有所思,学有所悟、学有所获,学以至用。要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权由法定,权依法使的法治观念,不断增强法治意识,养成法治习惯,弘扬宪法精神,通过加强管理,强化监督,促使各级领导干部尊崇法治,敬畏法律。学法懂法守法用法是前提。要系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准确把握我们党法治的基本立场,要学习宪法,学习同自己担负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不断增强法治意识,不能当“法盲”。要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法的能力,要把对法律的尊崇,对法律的敬畏,转化为思维方式和行为方式,提高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的能力。四是作为领导干部要牢记法律红线不可逾越,法律底线不可触碰,带头执行法律,遵守法律,带头办事依法,化解矛盾靠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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