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法治中国 必须坚持依法治国
2015-07-26 23:11:02 作者:筑祖宣 来源:中华民族文化网 浏览次数:0 网友评论 0 条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根据党的十八大报告作出的“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战略部署和要求,绘制出了“法治中国”路线图,将依法治国的目标具体化、路径化,建设法治中国,必须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依法行政是现代政治文明的重要标志,是推进依法治国的核心,把依法行政贯穿于行政管理的各个环节,列入各级人民政府经济社会发展的考核内容,这是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提出的明确要求。
全会内容详细而具操作性。这次的《决定》内容细化而有可操作性,内容来说都比较“实”,都不是空话,为法治国家建设提供了具体实践的渠道。比如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不让干部干预司法,过去也是这样要求的,但有时挡不住,四中全会把这个政策落到了实处,公报规定凡是过问司法案件都要记录,这就能吓住一大批人,再加上通报、责任追究,对于大面积减少干预司法肯定有效用。重要的责任人会进行终身追究,这就能防止官员“击鼓传花”,在任时批项目、卸任就不管的情况,比如现在出了很多“鬼城”,以后这种事肯定得追究官员责任。
依法治国为国家治理能力升级扫除路障。习近平采取大刀阔斧的行动,许多做法都史无前例,声望迅速上升,得到了广泛的支持,中共总书记习近平“说服”了中国和国际社会,他将是继中共开国领袖毛泽东、中国改革开放总设计师邓小平之后,另一个会在中国发展过程中留下重要足迹的政治强人。他执政后致力于为国家治理能力升级扫除路障,四中全会将中国的治理方向由“人治”转向法治,是推进“依法治国”更是关键的下一步,迈向现代法治系统的积极步骤表明中国领导层甚至在调整思想体系。这与新一代领导集体上台后不断推行反腐败和“国家治理现代化”的路线一脉相承。
全会讲依法治国德的深远的意义。2014年作为改革开放以来的“深改元年”,在中国的政治发展中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在政治领域,“深改元年”有两个最重要的会议,一个是四中全会,一个是全军政治工作会议,而这两个会议都是在加强党在中国的核心领导地位。在四中全会的主题是依法治国。一些人把它理解为宣传和推行法制建设的一个会。依法治国,实际上已经讲了30年,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十五大、十六大、十七大都曾经提到依法治国,全会是执政党以“依法治国”为主题的政治会议,而非政府的法律工作会议,这个中央全会是要给中国的政治构架,主要是党与国家、党与法治的关系做出更清楚明确的界定。所以,四中全会确实是以“依法治国”为主题,但对这次会议理解必须要从国家政治层面来理解,而不是仅仅从法律层面来理解。十八届四中全会讲依法治国比前30年讲的依法治国有更深远的意义,因为这次会议起着正本清源的作用,起着规定未来发展方向的作用。依法治国在中国已经讲了三十几年,但在这个说法的背后其实有两种不同的理解。一种理解是把依法治国理解为执政党依照宪法、依照法律来治理国家、政府和社会,在现实中做到法治国家、法治政府和法治社会;另一种对依法治国的理解是把党的领导与法治看成是二元对立,此消彼长,认为讲依法治国就是要解决究竟是党大还是法大的问题,解决司法独立和宪法司法化的问题。由于在四中全会前,社会舆论,包括党内存在着对依法治国的这些不准确理解,四中全会需要正本清源,需要进一步阐明了党和国家的关系,党与法的关系。按照中国的政治构架,党居于国家的领导核心位置。党领导社会各界的先进代表制宪、修宪,保证各级政府做到依宪治国、依法治国;而中国的宪法和各种具体法律则体现出党的政治领导和国家的基本性质。党的领导是建立法治中国的根本保障。所以在中国,党的领导与依宪治国、依法治国是一个有机的统一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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