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刻领会依法治国 为建设法治中国贡献力量
2015-07-24 23:03:58 作者:筑祖宣 来源:中华民族文化网 浏览次数:0 网友评论 0 条
十八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这是中国共产党第一次在中央全会上专题研究依法治国问题。我国正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入决定性阶段,改革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国际形势复杂多变,面对改革发展稳定任务之重前所未有,矛盾风险挑战之多前所未有,依法治国在党和国家工作全局中的地位更加突出、作用更加重大。面对新形势新任务,要更好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更好维护和运用我国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更好统筹社会力量、平衡社会利益、调节社会关系、规范社会行为,使我国社会在深刻变革中既生机勃勃又井然有序,实现经济发展、政治清明、文化昌盛、社会公正、生态良好,实现我国和平发展的战略目标,必须更好发挥法治的引领和规范作用。
在建国65年的历史中,我们经历了宪法的建立、宪法的实施、宪法的破坏、宪法的恢复、宪法的修正、宪法的再实施再认识的宝贵历史过程,得到了历史性的第一手刻骨铭心历史经验和教训。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所做出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首先是中国共产党对我国建国65年、宪法制定60周年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法制建设与实施中的经验与教训进行了认真总结;其次是对我们国家未来建成一个什么样的国家和根据什么建成这样的国家给出了一个明确的回答,这个回答就是:建成一个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社会主义法制国家,走依法治国和依宪治国的法制道路,而不是别的什么道路,即要法制,而不是要人治,要前进,而不是要退步,要文明,而不是要封建,要公正,而不是要特权。十八届四中全会的法制精神充分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核心内涵和基础,是我国各族人民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道路保障和治国方法保障,是我国面对国内外各种危机与挑战赢得胜利的制度保障,是中国共产党不断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的具体实践,具有战略性、全局性和长远性的重大意义。
依法治国,是中国共产党的庄严选择。从开国大典前夕的《共同纲领》播下法治的“种子”,到民主法制在经历曲折后的艰辛探索;从1997年党的十五大提出“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到十八届四中全会研究“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法治是中国共产党的坚定信念和执着追求。我们欣喜地看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取得了巨大成就,法治面貌发生了巨大变化。
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必须坚持立法先行,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抓住提高立法质量这个关键。要恪守以民为本、立法为民理念,贯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使每一项立法都符合宪法精神、反映人民意志、得到人民拥护。要把公正、公平、公开原则贯穿立法全过程,完善立法体制机制,坚持立改废释并举,增强法律法规的及时性、系统性、针对性、有效性。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
《决定》充分体现了中国共产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一中、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充分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的法制精神,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决定》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决维护宪法法律权威,依法维护人民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国家安全稳定的中国特色的法制道路。
作为一名党员干部,我对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的召开和做出的《决定》感到欢欣鼓舞,对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政治制度和法律制度充满信心。我会进一步认真学习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中国共产党中央周围,做好本职工作,为建设法治中国而贡献出自己的一份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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