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扬法治精神 凝聚法治力量
2015-07-24 22:57:31 作者:筑祖宣 来源:中华民族文化网 浏览次数:0 网友评论 0 条
当前,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全面深化改革、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必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唯有依靠法治,依靠宪法和法律体系才能保证中国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与稳定。坚持依法治国,就是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就是以法治巩固人民主体地位、维护人民合法权利。弘扬法治精神,凝聚法治力量,我们就能在创造经济奇迹之后,创造具有中国特色的法治文明,为全面深化改革、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有力保障。
认真学习领会全会精神实质。要认真研读会议公报、《决定》和其他相关文件材料。将学习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作为当前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学习实践活动的重要内容,抓紧抓实,学深学透。要全面把握从总体上领会会议的精神实质。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实现这个总目标,必须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坚持从中国实际出发。
毫不动摇地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把党的领导贯彻到依法治国全过程和各方面,是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一条基本经验。我国宪法确立了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坚持党的领导,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题中应有之义。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征程中,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伟大进程中,不可避免地会遇到许多困难和风险,特别需要党员干部以高度的责任感战胜各种考验,因此,新形势下加强自身建设,首要的还是不断提高全会的政治把握能力,进一步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信念和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信心,切实承担起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亲历者、实践者、维护者、捍卫者的政治责任。
坚定不移坚地持宪法法律至上。深刻认识宪法法律是
党和人民意志的根本体现,维护宪法法律权威和尊严就是捍卫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权威和尊严,保证宪法法律实施就是保证党和人民意志的实现,从而敬畏宪法法律,牢固树立对社会主义法治的信仰;深刻认识平等是社会主义法律的基本属性,是社会主义法治的基本要求,无论职务高低、权力大小、贡献多少,都没有超越宪法法律的特权,都没有法外之地、法外之人,都不能搞法不责众、法外开恩,始终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牢记法律红线不可触、法律底线不可越,自觉依照宪法法律行使权力和权利、履行职责和义务。
坚定不移地坚持“三严三实”。遵循“三严三实”,是每一位领导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实现“为民、务实、清廉”的思想路径、工作方法、做人之则,更是一条要始终坚守的为政之要。为民谋利益、不为己谋好处,为民做实事、不为己图虚名,就是要践行“三严三实”。坚定的党性修养是共产党人抵御各种诱惑的强大“堡垒”。一定要高度重视党性修养,坚持用崇高的理想信念激励自己、用先进的典型事迹对照自己、用严格的规章制度约束自己,筑牢内心深处的道德防线和廉洁堡垒,自觉做到不义之财不取、不法之物不拿,始终保持共产党人的清廉本色。要自觉接受监督。对党员干部的监督是最大的帮助和爱护。要摆正个人和组织、自律和他律的关系,习惯于在监督下开展工作、行使权力。要做到防微杜渐。小节不慎,大节就会有亏。坚守服务底线,就要从把住“小节”入手,在慎初、慎微上下功夫,时刻绷紧拒腐防变这根弦,切实把好欲望观、交友观和兴趣观,不越道德底线、不触纪律红线、不碰法律高压线,守住和用好“廉洁自律”这一党员干部最大的“护身符”。
切实提高依法行政工作水平。加强法律法规学习,大力弘扬法治精神,要把相关法律法规纳入学习计划中,做到活学活用,多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去解决问题,自觉做到学法、守法、护法,坚决维护宪法的权威。进一步增强依法行政意识,提高自身法律素养和依法行政能力。强化便民维权和优质服务,不断提升依法行政工作水平。
总之,要把学习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与推动当前工作结合起来,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为契机,真正把学习的成果转化为推进自身实际工作的强大动力,全面深化改革发展,推进依法行政,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加快发展创造更加良好的法治环境。
[错误报告] [推荐] [收藏] [打印] [关闭]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