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县委书记管理 建设高素质执政骨干队伍作
2015-07-27 11:04:20 作者:筑祖宣 来源:中华民族文化网 浏览次数:0 网友评论 0 条
古语云:郡县治则天下安。县级政权在国家组织机构中处于承上启下的重要地位,县级党政班子承担着发展经济、稳定社会、巩固政权的重要责任,而县委书记在县级党政班子中处于核心地位。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强调,要“完善从严管理干部队伍制度体系”、“加强和改进对主要领导干部行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这是我们党着眼于建设高素质执政骨干队伍作出的新部署。
坚持以建设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队伍为目标,以加强廉洁从政、规范用权和自觉接受监督的廉政教育为基础,以党内监督为重点,以监督制约权力为核心,不断创新和完善对县委书记监督的体制机制,增强各项监督纪律和措施的威慑力。
加强理想信念教育,提高执政水平。理想信念是共产党人的灵魂和命脉,是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的根本。加强县委书记培养选拔,要把坚定理想信念作为根本任务来抓,教育引导干部补足精神之“钙”。抓好思想政治建设。思想政治建设是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的核心和灵魂。要坚持不懈地把思想政治建设贯穿到县委书记的学习教育之中,一以贯之地抓紧抓好。紧扣习近平系列讲话精神,用科学的理论武装干部头脑,实现知识结构转型升级与经济发展转型升级同步推进、互促共进。抓好作风建设。作风建设体现素养、关乎形象、决定事业成败。要以“三严三实”实践活动为新的起点,加强党性修养,大力弘扬焦裕禄和文朝荣精神,发扬务实高效的工作作风,继承党的优良传统。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在抓好岗位廉政教育、示范教育的同时,分层次分领域、有针对性地开展警示教育活动。选树一批时代性强、示范性好、影响面广的先进典型,发挥模范引领作用。适时开展以案说法,让县委书记深切感受到触碰高压线、以身试法的后果。
坚持党管干部原则,改进干部选任工作。坚持党管干部这条根本原则,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不能动摇。严格按照《条例》规定的有关程序选拔任用。坚持问题导向,处理好“唯分、唯票、唯年龄、唯GDP”问题,进一步改进选任工作。加大人才储备。从部门、企事业单位、乡镇推荐产生的有潜力、有实力的优秀干部,从优化年龄、性别、知识结构和民族构成发现储备一批优秀干部,建立县委书记人才储备库。注重举贤荐能。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要求,始终把“三严三实”作为重要标准,让那些修身严、用权严、律己严,谋事实、创业实、做人实的干部干事有舞台、工作有位子。改进干部选拔。改进竞争性选拔方式,突出岗位特点,注重能力素质,引导干部在重实干、出实绩上竞争,坚决纠正唯分取人现象,将“考任”与“选任”有机结合起来,推行“公推公选、公开选拔”等竞争性选拔方式。
规范一把手职权,厘定权力边界。规范县委书记的职责权限,明确界定职责权力范围,厘定权力边界,确保其行政行为在法律法规所界定的权力范围内。分解书记权力,防止县委书记权力过大。推行县委书记一般不直接分管财务、人事、工程建设项目、物品采购、行政审批、行政执法工作,应授权班子其他成员协助分管。重大事项应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原则进行民主、科学的决策并开展工作。厘定权力边界,防止县委书记权力过分集中。公开明确权力界定及规范运行,推行权力清单制度,以“清权、确权、配权、晒权和制权”为核心内容,给行政职权打造一个透明的制度笼子。规范权力运行,防止县委书记权力不受制约。规范县委书记的权力,在权力清单的基础上,关注权力运行每个环节的风险点,按照权力运行流程图严格履行职权。
完善管理运行机制,确保权力规范运行。为适应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不断发展的需要,真正践行科学发展观,迫切需要建立一套科学规范、运行高效的领导管理运行机制,不断提高县委书记的领导水平。建立健全集体决策机制。建立健全党委会议事规则,按照个别酝酿、集体讨论、会议决定的民主程序进行。建立健全民主协商决策制度,对于重大决策还需成立县委、政府、人大、政协等方面组成的专家顾问团。建立健全廉政监督制度。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通过改革简权、制度限权、监督用权,真正做到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给权力涂上“防腐剂”、带上“紧箍咒”,从源头上消除产生腐败的条件和土壤。建立健全党务公开制度。建立和完善县委书记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制度,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推行的党务公开、政务公开和各领域办事公开制度,积极推进的决策公开、管理公开、结果公开,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逐步推行县委书记的收入、财产、家属子女从业等个人事项公开制度,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健全完善干部考核评价机制。党的十八大报告强调,要完善干部考核评价机制,促进领导干部树立正确政绩观。这对新形势下加强县委书记考核评价的机制建设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健全完善制度体系。完善考核考察评价办法,建立县委书记目标责任管理和奖惩机制,制定出台相关考核制度,把专项考核与届末考核、平时考核与年度考核、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任期前考核与试用期考核有机结合起来,全面客观准确的考核评价县委书记。改进考核方式。坚持做到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对能量化的考核指标全部细化为数值形态,对不能量化的指标先进行定性评价,再通过一定方式转化为量化分数。不仅要平时考核,也要年终考核,使平时考核与年终考核相互补充、相互印证。通过近距离“察”,关键时刻“看”,深入群众“听”,了解掌握县委书记对重大问题的思考、对群众的感情、对名利的态度和处理复杂问题的能力。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充分发挥考核评价的作用,激发和调动县委书记干事创业、争先创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把考核结果作为调整和使用干部的重要依据。对政绩突出的干部给予表彰奖励;对特别优秀、群众公认的优先提拔重用;对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不力的予以调整;对政绩差、群众意见大的,进行谈心谈话,给予诫勉、通报批评,问题严重的依法依纪予以处理。
强化层级监督,实现抓常抓细抓长。加强日常管理监督,经常性地开展谈话,有针对性地提醒教育,着力提高监督制度执行力,实现抓常抓细抓长。强化上级监督。加强上级党委和纪委对县委书记权力监督的责任,健全定期检查和专项检查制度,特别是对用人权、财权、民主决策和廉洁自律等方面的监督检查。强化同级监督。积极探索改革纪检监察机关派驻(出)机构管理体制,将派驻(出)机构的人、财、物由上级纪检监察机关统一管理,实行“异体监督”。完善民主集中制,强化班子内部监督,严格落实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制度,对班子成员进行分权制衡,防止县委书记权力过度集中。强化社会监督。建立健全电话、网络、手机短信、信访“四位一体”监督平台,充分发挥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监督作用,多渠道受理举报和发现问题。充分发挥新闻舆论监督作用,加强新闻媒体的权威性。
创新激励机制,提高干部工作积极性。积极探索支持和保护县委书记在政治、经济、生活待遇方面的长效激励机制,着力营造干事创业、奋发进取的良好氛围。加大干部选拔任用、交流力度。有计划、有步骤的组织实施县委书记交流,使交流工作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拓宽干部提拔渠道。 探索实行职级与职务并行制度,确立“职务晋升”与“职级晋升”的“双梯制”,拓宽对县委书记的激励渠道,增强激励作用。建立健全关爱激励机制。建立交心谈心制度,从思想、工作、生活上多关心,给予精神上的鼓励、感情上的温暖,解决他们的实际困难。提供教育进修机会,定期进行“充电”,提高他们的理论水平,以新工作思路打开发展出路,更好带动一方经济社会发展。对在工作岗位实绩突出的县委书记,进行表彰,广泛进行宣传,提高干部工作积极性。
[错误报告] [推荐] [收藏] [打印] [关闭]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