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全面依法治国
2015-06-23 18:08:21 作者:筑祖宣 来源:中华民族文化网 浏览次数:0 网友评论 0 条
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客观要求,是维护稳定和实现长治久安的重要保障。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下,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从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出发,以加强和改善行政执法机制为重点,以大力开展法制教育提高全民法律素质为关键,一步一步向前推进,扎扎实实抓好落实。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实现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实现这个总目标,必须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坚持从中国实际出发。
认真把握好党的领导和依法治国的关系。坚持党的领导,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最根本的保证,是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一条基本经验,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要求。坚持依法执政,是党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党的依法执政就是要坚持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自觉守法,把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同依宪执政、依法执政基本方式统一起来。党的领导只能通过法治化的执政方式体现,推动发展需要法治、深化改革需要法治、化解矛盾,维护稳定需要法治、遏制腐败需要法治。领导干部要带头依法办事、带头遵守法律,对宪法和法律保持敬畏之心,牢固确立法律红线不能触碰、法律底线不能逾越的观念。不能违法行使权力,更不能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
领导干部要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只有思想上尊崇法治,才能行动上遵守法律。尊崇法治,内心就要彻底摈弃人治思想和长官意志。学法懂法是守法用法的前提,法律是行使权力的依据,只有把这个依据掌握住了,才能正确开展工作。要进一步系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准确把握我们党处理法治问题的基本立场。不能当法盲,尤其要弄明白法律规定什么事能干、什么事不能干,心中高悬法律的明镜,手中紧握法律的戒尺,知晓为官做事的尺度。时刻牢记法律红线不可逾越、法律底线不可触碰,带头遵守法律、执行法律,带头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
作为一名领导干部,要积极宣传中国在法治国家、法治政府和法治社会建设中的新面貌,讲好中国故事,彰显人民中国在新常态下,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实现中国梦所取得的新进展。凝聚中国力量,打造良好外部环境,着力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好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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