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物 交友 相册 论坛 日志 Einglish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民族新闻地方报道贵州

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依法治国

2015-06-17 15:14:12 作者:筑组轩 来源:中华民族文化网 浏览次数:0 网友评论 0

 

坚持和强化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加快推进依法治国,不断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的法律法规制度体系,用法制约束权力,在法治框架下反对腐败,使反腐败走向规范化、制度化。怎样运用法治方式反对腐败,如何构建反对腐败的法律制度体系,需要选择什么样的法治化反腐败路径等,都是值得认真思考和研究解决的重大问题。

坚持权力法定。长期以来我国一些部门公权力授予主体不明确,政府部门职权范围不尽明晰、自由裁量权大。要遏制腐败必须简政放权、依法确权,界定权力行使的边界,压缩权力自由裁量的空间,规范权力运行的机制。对公权力而言,行使职权的行为自始至终须有法律依据,法无规定即禁止。特别是要依法界定和规范政府职能权限,防止侵权、越权和滥权;实行政企分开、政事分开、政府公共管理职能与政府履行出资人职能分开;进一步减少和规范行政审批,建设有限政府、法治政府。

坚持程序法定。统一的行政程序规则是建设廉洁政府的基础。通过法定程序规范公权力执掌者行使权力的手段、方式、过程和步骤,要求公权力执掌者在决策时必须信息公开、透明,必须通过听证会、论证会以及有关会议的审议,乃至票决的程序,保证公众参与和领导班子集体的民主参与,防止公权力寻租带来腐败。

坚持监督法定。有权就必须有监督,没有监督的权力是危险的权力。控制人类贪欲,最直接、最有效的手段是法律。法律可以对权力加以限制, 并且落实到国家制度设计和公权力配置上, 建立对公权力和公权力行使者的制约监督机制,有效压缩腐败活动可以利用的“灰色空间”。当前,我国对公权力运行的监督既包括纪检、监察监督的环节,也包括人大监督、司法监督、社会监督和媒体监督的环节,要进一步提高监督的公信度,增强权威性。

坚持公开法定。公开是最好的防腐剂。政府以老百姓看得懂的形式公开信息,实行“玻璃房”式操作,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贪腐就失去了生存的条件和土壤。20085月实施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社会各界呼吁建立的公务人员财产申报制度等,都是利用公开制度预防腐败的重要措施,必须在此基础上完善公开制度,提升政务公开的立法层级,实现公权力全过程的公开。

坚持问责法定。所谓问责,是指对官员的一切行为和后果都必须而且能够追究责任的制度。要打造真正的官员“问责制”,需要一套科学严密的法律制度。以法律的形式建立规范从政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有效机制,包括“问什么人的责、什么事可以问责、问责的方式有哪些、按什么程序问责、问责后怎么办”等关键问题,以及对官员复出的时间、程序和事由都要进行统一明确的法律规范。


 

[错误报告] [推荐] [收藏] [打印] [关闭] [返回顶部]

[复制地址给QQ/MSN好友]

相关文章
网友评论
    • 验证码:
推荐阅读
最新文章
观注:热点图片
  • 文章排行
  • 文化
  • 旅游
  • 工艺
  • 饮食
精彩推荐
安全联盟站长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