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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用法治思维 做好新常态下公安工作

2015-05-27 18:24:04 作者:筑新 来源:中华民族文化网 浏览次数:0 网友评论 0

 

    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要“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了全面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总目标,要“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指明了方向,为党治国理政提供了根本遵循。公安机关集刑事司法权和行政执法权于一体,执法工作是公安机关最基本的工作,执法本领是公安民警最基本的本领,公安民警更要带头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来行使职权,以法治的眼光看待问题、以法治的视角研究问题、以法治的方式解决问题,这是职责所系、人民所赋、时代所需。

     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是践行群众路线、推进平安创建的必然途径。公安民警必须时刻牢记人民授权和职权法定的原则,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履行职责、维护稳定、保障平安的能力,使崇尚法治成为民警的一种思维习惯、生活方式和行为模式,使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成为民警的普遍选择,努力维护好人民群众的利益。

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在我国,宪法与法律都是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反映,是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与行动指南。因此,作为执法者的公安民警,务必从心底里认同宪法与法律,要弘扬法治精神,坚持法治原则,提高法治素养,牢固树立“法定职责必须为、法不授权不可为、超越法律不能为”的思想,坚决做忠诚法律的人民卫士,自觉做社会主义法治的组织者、推动者、实践者。“法律的权威源自人民的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在当今社会,身为公安民警,尤其要先人一步,以法治理论武装自己,以法治精神激励自己,才能以身作则,发挥示范与引领作用。

作为执法者,公安民警首先要知法、懂法、守法。在履行职责时,就依法执法,不枉法,不徇私,尊重法律的权威;在遇到复杂情况时,就坚守法治信仰,站稳脚跟,挺直脊梁,勇于护法。同时,更应直面问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让法律的理性消弭矛盾中的暴戾之气、弥合纠纷引发的社会裂痕,法治精神、法治观念才能真正熔铸到人们的头脑中,法治才能源源不断地释放出规则的正能量。

    


 
关键词:常态法治思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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