树立法治思维 自觉依法办事
2015-05-27 18:20:40 作者:筑新 来源:中华民族文化网 浏览次数:0 网友评论 0 条
党的十八大对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行了总体安排部署,对中共中央的领导集体进行了新老更迭,形成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为确保十八大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得到实实在在地贯彻落实,建成不含水分的全面小康社会,就必须打破阻碍经济社会发展的条条框框和既得利益集团的百般阻扰,对经济社会各领域进行了全方位的深化改革。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对全面深化改革进行了全面系统的安排部署,其中最为重要的经济领域明确提出要进一步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本质上是法治经济,要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地发挥政府作用,必须以保护产权、维护契约、统一市场、平等交换、公平竞争、有效监管为基本导向,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制度,促使整个国家治理体系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的轨道上来。
党和法治的关系是法治建设的核心问题,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能不能办好,最关键的是方向是不是正确,政治保证是不是坚强有力,具体来讲就是要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根本制度基础,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根本制度保障,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法治是一致的,社会主义法治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党的领导必须依靠社会主义法治。
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是历史和人民赋予的,已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予以明确规定,党的领导是通过“三统一、四善于”来实现的,“三统一”即通过把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同依法执政的基本方式统一起来,把党总览全局、协调各方同人大、政府、政协、审判机关、检查机关依法依章程履行职能开展工作统一起来,把党领导人民制定和实施宪法法律同党坚持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统一起来。“四善于”即善于使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善于使党组织推荐的人选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政权机关的领导人员,善于通过国家政权机关实施党对国家和社会的领导,善于运用民主集中制原则维护中央权威、维护全党全国团结统一。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报告中对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依纪依法反对和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形成严密的长效机制,提高党员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进行了详细阐述。古人说“法之不行、自上犯之”,在现实生活中一些领导干部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能力不强,习惯于用行政命令开展工作,以言代法、以权压法问题严重,有的甚至充当小集团、个别人利益的代言人和保护伞,严重影响地方的发展、损害群众的利益,最终走上犯罪的道路,人民群众对此反映十分强烈,由于这部分人大都是党员领导干部,有的还是党的高级干部,部分群众也因此产生了是党大还是权大、是权大还是法大的错误认识。十八届四中全会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决定明确依法治国首先是依法治权、依法治官,坚决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让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成为各级党政机关和党员领导干部自觉的行为规范。
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形成的全面建成小康、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成果构成了一个相辅相成内部逻辑关系严密的有机整体,体现新一代中央领导集体治国理政的总体战略布局。
[错误报告] [推荐] [收藏] [打印] [关闭]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