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处理“三层关系” 树立良好公安队伍形象
2015-05-12 12:55:38 作者:筑岩 来源:中华民族文化网 浏览次数:0 网友评论 0 条
公安队伍形象的好坏,直接影响着党委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直接影响广大群众对公安机关的信任度和对公安工作的认可度。树立良好的执法形象、服务形象、公德形象和纪律形象,需要正确处理好民警形象与领导形象、基层形象与机关形象、内部形象与社会形象的关系。
正确处理好民警形象与领导形象的关系,切实做到领导干部与普通民警一样从严要求
公安机关领导干部作为民警的带头人,一举一动都具有强烈的示范和导向作用,一言一行都直接关乎着一个集体的风气。要树立公安机关和人民警察的良好形象,不能只要求民警而不规范领导干部,必须从领导干部的作风建设抓起。深化理论学习,用习近平总书记的系列讲话精神丰富武装头脑,善于从新时期公安机关重大政治和社会责任的高度来认识自身的职能,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发挥主力军作用。坚持真抓实干,要认真研究解决当前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中遇到的各种新情况、新问题,在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上狠下功夫,进一步把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不断提升到新的档次、新的水平。加强思想道德修养,保持高尚的精神追求,培养健康的生活情趣,真正做到一身正气、刚直不阿,始终保持公安机关领导干部的高尚情操和革命气节。保持诚恳态度,自觉接受领导干部、广大民警和人民群众对自己工作和生活进行有效监督,虚心接受各种意见、建议和批评,并且真正做到有则改之,无则加勉。
正确处理好基层形象与机关形象的关系,切实做到基层所队与机关部门一样从严规范
在以往的工作中,常常过于强调树立基层的形象和窗口的形象,明查暗访一般都是面向基层和窗口,而对一些机关科室管理松懈、办事效率不高和一些机关民警迟到早退、服务态度不端等现象。群众有意见,认为到机关办事很难;基层所队民警也有忿忿不平的心理,认为机关民警没有工作硬性指标压力。统筹兼顾、正确处理好基层形象与机关形象,有利于推进队伍良好发展,真正赢得各界群众对整个公安系统工作的认可和满意。要确定“抓基层先从机关抓起、抓形象先从规范入手”的思路,制定相关规章制度,把基层管理工作与机关管理工作一样从严规范起来,而且全部纳入综合考评当中,进行定期严格检查和讲评。对于违反管理规范的单位和民警,实行“退回制”,既:经过所队班子会研究同意,对不合格的民警退回分局教育培训,再重新上岗。
正确处理好内部形象与社会形象的关系,切实做到工作时间与业余时间一样从严管理
法治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也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法治的定位并没有发生根本性的变化,而是一脉相承和相互呼应的。法治从党领导人民治国的基本方略具体化为领导干部治国理政的基本准则。领导干部要养成法治思维,首先要学习和掌握宪法、法律的基本知识,领会和理解法治的理念、精神、原则;其次要坚信和坚守法治的理念、精神、原则,并善于运用这些理念、精神、原则思考和处理各种实际问题。各级公安机关都在从严治警工作上采取了很多措施,也取得了很大成效。但有的民警内部形象与社会形象不尽一致的现象还是普遍存在的。有的民警工作时间非常遵守纪律,表现得也很出色,可是下了班就变成了另外一个人,完全置一个人的社会公德于不顾,置一名人民警察的社会形象于不顾;有的开特权车,或者随意停放车辆;有的在公共场所趾高气扬,吆五喝六,痞气匪气十足;有的沉迷于“灯红酒绿”,甚至酒后滋事;有的经常夜不归宿,惹得老婆孩子到处哭闹,等等。在群众中造成极坏的影响,给构建和谐警民关系带来严重的阻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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