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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监督执纪问责

2015-03-26 17:22:33 作者:筑祖宣 来源:中华民族文化网 浏览次数:0 网友评论 0

         
    监督执纪问责三者之间是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的关系。监督是纪检工作的前提,执纪是纪检监察工作的核心,问责是纪检监察工作的关键。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从严治党任务紧迫,防止“四风”反弹任务艰巨。要从根本上解决这些问题,必须坚持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来推进监督执纪问责,严格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依纪依法坚决惩治腐败。

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监督执纪问责,是依法治国必然要求。宪法确立了党的执政地位,赋予党治国理政的责任和使命,同时也规定党必须依据宪法和法律执政,依据党内法规管党治党。依法治国是党改进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的重要体现,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必然要求,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新形势下,要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来推进监督执纪问责,科学有效预防腐败,坚定不移惩治腐败。

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监督执纪问责,是推进“三转”工作的有效手段。近年来,纪检工作存在职能泛化、主体弱化等现象,出现越位、错位、缺位等问题,监督效果明显下降。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聚焦主业主责,全面落实“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继续抓好议事协调机构清理,把不该管的工作交还主责部门。依法推进监督执纪问责,用法律法规严格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明确纪检监察机关的职责定位,做到不越位、不缺位、不错位。

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监督执纪问责,是科学防治腐败的根本途径。从腐败现象的发生的本质来看,公共权力滥用,体制机制缺陷、制度管理漏洞,缺乏科学有效监管体制是腐败滋生的主要根源。科学防止腐败的途径,是使监督执纪问责制度化、法律化、程序化,不因人的意志改变而改变,通过健全反腐败法律制度体系,强化党员领导干部的法纪意识,注重用法律法规约束党员干部行为,强化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在监督执纪问责中彰显法治权威。

依法推进监督执纪问责,为新形势下的纪检工作指明了方向和路径,结合当前的工作形势,应解决好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的各项法规制度。要建立反腐工作长效机制,督促各级各部门有针对性地健全完善相关法规制度。完善党员领导干部约谈制度、协调统筹监督力量制度、自身建设责任追究制度;健全腐败案件揭露、查处机制,畅通来信来访和网络举报等信访渠道,完善保护证人、举报人制度;规范国家工作人员从政行为方面的法律规定,健全完善防止利益冲突、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任职回避等方面法律法规,着力整合预防腐败各项法规制度。要以推进纪检监察工作法规制度建设为重点,建立一套科学规范的监督执纪问责程序,规范相关工作的启动、调查、认定、终结等具体环节,以科学的程序来保证监督执纪问责的有序进行。

强化对党内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纪检监察机关要强化监督职能,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制度的落实在于执行,要以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为重点,加强党规党纪的教育宣传,强化理想信念和廉洁从政教育。广泛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通过开展廉政文化建设,层层召开党风廉政警示教育大会等活动,充分利用社会实践和廉洁文化教育基地等平台,构建思想教育与制度机制相结合的预防教育机制,使制度内化为党员干部的行为规范。

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自身建设。要切实加强自身建设,着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法制精神、法制思维贯穿纪检监察工作的全过程,强化政治操守,增强法治意识。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自身建设,关键在于加快纪检监察干部法治素养和法治思维的养成,将法规党纪作为学习培训的重要内容,通过集中培训、个人自学等形式确保纪检监察干部熟知熟用法律法规,着力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履职能力。严格遵守办案纪律、工作纪律,让监督执纪问责的权力在制度的框架内规范运行。

关键词: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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