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信仰是依法治国的关键
2015-03-23 16:23:56 作者:筑祖宣 来源:中华民族文化网 浏览次数:0 网友评论 0 条
对法律产生信仰是一个法治国家的终极标志。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指出,“法律的权威源自人民的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要以“全民守法”为着力点,力求从塑造法治信仰出发,破解“国皆有法,而无使法必行之法”的困局。
法治一旦成为一种信仰,才能内化为人们的行为准则,人们就会长期持续、自觉自愿地遵守法律,把依法办事当成自己的生活习惯。一方面,我们国家是人民当家作主的社会主义国家,我国的宪法法律是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保证人民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中的主体地位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区别于资本主义法治的根本特征。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坚持人民主体地位,要把体现人民利益、反映人民愿望、维护人民权益、增进人民福祉落实到法治建设各方面,真正做到法治建设为了人民、依靠人民、造福人民、保护人民。另一方面,法治的根基在于人民发自内心的拥护,法治的力量在于人民真诚的信仰。党的十八大把法治作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一大要素,就是要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氛围,让法治成为一种全民信仰,化为社会文明进步的强大力量。人们自觉通过法律途径、法律方式来表达利益诉求、化解矛盾纠纷,发自内心尊崇法治、遵守法律、捍卫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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