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真善美”的干部
2015-02-13 11:06:37 作者:麻超义 来源:中华民族文化网 浏览次数:0 网友评论 0 条
2月8日,人民日报刊登了《领导干部要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文章指出:“善禁者,先禁其身而后人”。领导干部要牢记法律红线不可逾越、法律底线不可触碰,带头遵守法律、执行法律,带头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遵循法治轨道,就不能跟着感觉走,说话做事要先考虑一下是不是合法,让遵纪守法变成一种习惯。对领导干部而言,必须把功夫下在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的能力上。守法律、重程序,牢记职权法定,保护人民利益,用权受监督,才能依法用好手中权力,做到“法立,有犯而必施;令出,唯行而不返”。
从社会角度来说,世间万物,分为“真善美”和“假丑恶”两类。即便是普通人,也该摒弃“假丑恶”,追求“真善美”。而作为人民公仆的党员干部,应严格要求自己,用好人民赋予的权力,抛弃“假丑恶”,做到“真善美”。通过开展党的群众教育实践活动,我们希望,仍在充当“假丑恶”保护伞的党员干部,不要抱着侥幸心理,心存幻想,与党和人民为敌,尽早悬崖勒马,改过自新。并以此为契机,向现实社会中一切“假丑恶”现象作斗争,敢于亮剑,进而教育更多的党员干部,让党员干部切实为民办好事办实事。
干部应该尊法学法守法用法,遵循法制,做勤政廉明、清清白白的“真善美”好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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