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化县成吉林省首个“生态县”

2014-03-08 15:03:04 作者:admin 来源: 浏览次数:0 网友评论 0

通化县成吉林省首个“生态县”

   (记者王忠先)通化县坚持“生态立县”发展战略,把生态建设贯穿经济建设、社会建设和文化建设的全过程,着力推进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近日,顺利通过省级生态县验收,被命名为“吉林省生态县”,在吉林省尚属首家。</p>

    强化生态理念,建设美好家园。该县以“生态文明、山水园林、宜居宜游、休闲度假”为城市定位,把文化元素、历史沉淀融入城市规划建设管理,致力打造山水交融的建城理念。从新世纪开始,累计投入20多亿元,打造了天更蓝、地更绿、水更净、气更清的生存空间,先后荣获国家级卫生县城、国家园林县城、全国绿化模范县、全国绿色小康县、全国林改典型县、中国人居环境范例奖。</p>

    实施“八大工程”,建设生态文明。实施清水工程,建设净水厂、取水厂、污水处理厂等,恢复湿地2240亩;实施蓝天工程,推行集中供热、开展节能降耗,城区空气质量明显好转;实施家园工程和清洁工程,对城乡规划建设,实施了“暖房子”、棚户区改造和绿化、亮化等,在农村开展了以“六化七个一”为主要内容的环境综合整治活动,使城乡面貌焕然一新;实施宁静工程,强化噪声防治;实施生态产业工程,加快园区建设,先后推进了东宝生物科技园、长白山医药物流园区等7大园区,形成了以医药、矿产、食品、化工建材和物流为主的“一强两大两优”产业格局;实施生态安全工程,提升环境安全能力建设水平,实现了环境管理系统的现代化;实施生态文明工程,强化生态宣传,营造生态文明的氛围。</p>

    构建“五大体系”,完善制度机制。建立组织推进体系,成立生态县建设领导小组,把生态工程放在重要位置来抓;建立规划实施体系,把生态建设纳入规范化、法制化轨道;建立目标考核体系,制定奖惩机制;建立执法监督体系,加大环保执法力度,关停5户企业、强制清洁生产审核3户企业、限期改造5户企业;建立社会参与体系,把生态县创建工作由政府行为变成公众的自觉行为。</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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