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决群众反映突出的“四风”问题
全省开展集中整治特权车问题专项行动
(记者 邱敬俞)12月18日,省交警总队、交通、城建、军区、武警等20余个部门在省交警总队举办整治特权车专项行动新闻通报会。
据介绍,为进一步集中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不断巩固和扩大教育实践活动成果,确保第一批教育实践活动达到预期目的,按照省委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从12月初起至12月底,全省开展整治特权车问题专项行动,以此规范全省公务车辆行驶和管理,纠正违规使用军警车牌行为;清理整顿军警车牌照;规范各类行政执勤执法用车管理;达到党政机关军警公务用车遵章守法率提高、交通违法减少、交通事故减少、群众投诉减少,社会反映良好的工作目标。
此次行动整治的重点车辆是:
涉嫌交通违法的军警车辆和涉嫌交通违法的交通运输、路政执法、规划执法、城建监察、城管执法、市容检查、价格监督检查、卫生行政执法、监督检查等行政执法部门车辆。
重点整治的违法行为是:
违规使用军警车牌照行为;执法执勤用车不按规定喷涂统一标志;违法违规安装使用警灯、警报器的、酒后驾驶、不遵守交通信号、乱停乱放的;无牌无证机动车上路行驶的;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此次专项整治工作涉及多个部门,按照省委群众路线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的要求,省公安厅成立集中整治特权车问题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各地各部门建立协调机制,开展联合执法,强化特权车辆运行管理,净化车辆交通秩序。同时采取以下措施,确保整治工作得到实效:
一是突出整治重点,全面清查违法行为。按照此次专项行动明确整治工作重点,开展三个“清查行动”。第一个“清查行动”,各地按照属地管辖原则,对辖区军警车辆、行政执法部门车辆进行一次全面“清查”,建立台账,凡存在违规使用军警车牌照、违法违规安装使用警灯、警报器的,违法违规安装机动车号牌的,无牌无证、假牌假证、套牌套证的,以及存在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一律纳入查缉重点;第二个“清查行动”,各单位对辖区交通违法业务处理数据库进行集中清理,对近年来积压的未处理交通违法数量多等信息异常的车辆,以及对违法车辆的类型、号牌、颜色等特征与注册登记信息不符的,一律作为套牌假牌嫌疑车辆纳入查缉重点;第三个“清查行动”,各级交警车管部门对机动车档案进行一次集中清理,分类汇总补牌补证次数多和交通违法记录多的机动车,已达到强制报废年限、档案已被强制注销但未办理注销登记的和逾期未检验机动车以及群众举报反映和监控设备拍摄的套牌等违法车辆信息,建立工作台帐和查缉数据库,一律作为套牌假牌嫌疑车辆纳入查缉重点。
二是开展统一行动,严格处罚措施。12月21日和22日,为全省集中整治行动日。各地成立查缉特权车暨军警及行政执法车辆交通违法检查组,深入辖区重点地区集中开展查缉活动。同时组织开展异地用警集中查缉行动,采取异地用警查缉特权车、军警车辆及驾驶人涉牌涉证交通违法行为。全面纠治公安民警违反《警车使用管理规定》、使用无牌无证、假牌假证车辆、违反交通管理法律法规行为,对查处的“特权车”交通违法不按规定处理的,一律从严处理。
三是坚持军车军查,实行抄告制度。按照《公安部、总后勤部关于对军(警)车辆驾驶员交通违章交通事故实施抄告制度的通知》和《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处理依照表》规定,对应记3分(含)以上的交通违法行为,以及发生一般交通事故负有同等以上或重大事故、特大事故负有事故责任的严格执行抄告制度。
四是拓宽举报渠道,加强宣传教育。各地将“特权车”交通违法及军警、行政执法车辆和驾驶人交通违法纳入有奖举报范围,鼓励群众举报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牌证违法行为;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广泛宣传有奖举报制度,对受理的举报信息,及时核实并立案查处,有关查处情况要及时反馈给举报人;对经查证属实的,给予举报人相应的物质奖励,并为其保密。省交警总队设立举报电话0431-85813037,并持续向社会公布整治行动进展情况及成果,请新闻媒体和广大社会群众积极参与。
此次整治特权车专项行动是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内容,通过集中治理特权车问题,依法严厉查处各类军警、行政执法车辆及驾驶人交通违法行为,将进一步净化道路交通环境,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保证广大人民群众平安畅通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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