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加大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力度 通报五起案件
12月18日讯(记者孙寰宇通讯员付义书)今天,省政府召开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责任追究通报会,省纪委监察厅对全省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认真、履职不到位的5起典型案件进行了通报批评。
据了解,被通报的案件有:白山市江源区和顺煤矿停产整顿期间违规出煤相关责任人失职案,四平市二龙湖林场、石岭林场当班值守人员擅自脱岗案,伊通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公共安全中队负责人违规审批爆破器材案,和龙市福洞镇政府火灾隐患治理不及时案,舒兰市张国权碎石场非法生产相关责任人监管不到位案。共追究责任人员20名,其中,县(局)级责任人员3名,科级责任人员10名,其他责任人员7名。
据悉,我省将进一步加大隐患排查治理责任追究工作力度,把隐患排查治理责任追究制度建设,纳入安全发展长效机制建设的重要日程。通过采取约谈、警示、暗访、事故处理跟踪、隐患追责等多种形式,对隐患排查治理责任不落实的行为,坚决予以严肃查处。同时,还将通过信访、电话、短信、微信、网络等方式,广开监督渠道,并加大举报奖励力度,鼓励社会监督,形成社会化监督常态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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