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直机关办公场所全面清除烟灰缸等烟具
近日,吉林省直机关工委下发《关于省直机关带头建设无烟机关的通知》,通知要求各单位要制定工作方案及相关制度,采取措施强化对本单位及本辖区禁烟工作的管理,迅速实现机关规定场所全面禁烟,并争取年内帮助80%的机关吸烟同志实现戒烟。
单位办公室、会议室、传达室、会客室、服务大厅、餐厅、卫生间、电梯、走廊等室内公共场所全面禁烟,并设置明显的禁烟标识,清除所有烟灰缸等烟具。提倡在机关庭院、绿地、健身场地等室外公共活动区域不吸烟。(记者 刘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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