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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单独二孩”政策下半年出台

2014-03-08 14:44:43 作者:admin 来源: 浏览次数:0 网友评论 0

吉林:“单独二孩”政策下半年出台

    1月24日上午,吉林省卫生计生委副主任刘中正在吉林省政府新闻办发布会上透露,吉林省预计今年下半年,将通过人大立法的方式出台吉林省单独二孩政策。

    政策出台前生二胎仍算超生

     在发布会上,很多记者都提出了吉林省单独二孩政策何时启动的问题,刘中正介绍,“国家在三中全会之后提出了单独二孩政策,省卫生计生委按照省委、省政府的要求,加快相关调研和前期的准备工作。目前,前期的各项准备工作已经完成。吉林省预计今年下半年,通过人大立法的方式出台吉林省单独二孩政策。”

   “河北、山东等地,规定从事海洋作业的沿海地区渔民只有一个子女的可以生育二胎。吉林省是否会出台类似的特殊的规定?”

    针对记者的问题,刘中正说,吉林省在人口增长方面压力不大,有些地区包括延边还存在人口负责增长的现象,下一步我们可能拿出一些相应的措施。

    “目前吉林省还没有出台单独二孩政策,而有的家庭已经开始生育二孩,对于这个二胎该如何界定?是否属于超生?”

    对于此问题,刘中正表示,首先关于单独二孩的进度,国家对各省并没有统一的要求,而且再三强调不要搞、“一刀切”,由各省根据本省的情况通过人大立法来解决。吉林省计划下半年出台单独二孩政策。有些想要第二个孩子的家庭提前要有个准备。在政策没有出台之前,如果第二个孩子出生,那么仍算超生。刘中正提醒有计划要第二个孩子的家庭要注意这个时间点。

   探索商业保险机构参与新农合经办服务

    在谈到我省大病救治工作时,省卫生计生委副主任刘中正表示,截止2013年12月31日,全省获得新农合大病保险补偿的参合农民达到了70471人次,补偿金额达到了3.01亿元,次均获得新农合大病保险补偿 4279.98元。城镇居民大病保险基金也已向13487名大病保患者兑现补偿1.17亿元。

    今年,吉林省将出台《吉林省城乡居民大病救治基金管理暂行办法》,最大限度地解决城乡参合居民、低 保户等困难群体的大病救治问题。同时,加快推进商业保险机构参与新农合经办服务和大病保险工作,在局部县市区搞试点,条件成熟后在全省范围内推广。(记者周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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