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日,长春市委、市政府决定召开了全市殡葬祭祀用品集中整治暨清明节文明祭祀工作会议。记者从会上了解到,按照长春市委、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殡葬祭祀活动管理的意见》要求,2014年清明节期间全市清理整顿殡葬用品市场,在全市建成区内实行“三禁止”,推行文明祭祀新方式,促进市民破除陈规陋习。
禁止在公共场所焚烧抛撒祭祀物品
禁止生产烧纸等封建迷信用品。工商、质监、环保等部门要对造纸厂家进行再排查和“回头查”。环保部门对生产烧纸的企业做好登记和取证,由工商和质监部门牵头,环保、公安、民政和属地政府配合,对生产烧纸、冥币等封建迷信用品的企业进行查处和取缔,同时由环保部门吊销其排污许可证。
禁止非法经营销售烧纸等殡葬用品。工商部门要全面规范殡葬用品市场,坚决取缔无照经营业户,对超市、店铺、食杂店等超范围经营烧纸、纸牛、纸马等封建迷信用品的,依法予以没收,并对经营者进行处罚,情节严重的,吊销其营业执照。
禁止在公共场所焚烧抛撒祭祀物品。各城区、开发区要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成立联合执法队伍。从2014年3月25日至4月5日,每晚从19时至23时,组织辖区的机关干部,街道、社区工作人员及各类志愿者,对辖区内的公共场所进行包保和巡查,配合联合执法队伍,做好街路烧纸的清理整治工作。
公共祭祀区设立无焚烧祭祀区
清明节期间,要围绕文明祭祀、移风易俗,在全市开展以“平安清明、绿色清明、文化清明、和谐清明”为主题的清明系列文化活动,在全社会倡导现代殡葬理念,营造清明文化氛围。
1.畅通文明祭祀渠道。大力推行家庭追思会、社区公祭、追思卡祭祀、短信祭祀、网上祭祀、鲜花水果祭祀、树祭草坪祭、诗歌祭祀、旅行祭祀等文明祭祀新方式。
2.创建文明祭祀环境。在市内两家殡仪馆的公共祭祀区内设立无焚烧祭祀区,供百姓开展家庭追思会等无烟祭祀形式,引导群众由烧纸向不烧纸过渡。
3.创新文化祭扫形式。从4月1日至5日,分别在长春人文纪念园孔子文化广场、长春文化广场、长春华夏陵园等场所,举办音乐诗歌集体公祭,第五届公益海葬启动,微思念风筝寄语,清明微信照片摄影展等清明文化活动。
4.倡导祭祀形式变革。与省民俗协会共同发布《告祭祀群众书》,从民俗学及安全祭祀角度引导群众由原来的搬骨灰盒祭祀变为取用先人灵位牌祭祀。(记者 姜永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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