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晚报讯 3月1日是《长春市防止烟草烟雾危害办法》正式实施的第一天,长春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公共卫生监督的执法人员,检查了212家公共场所和单位,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212份。
被检查宾馆内 烟灰缸全部“撤”走
检查完重庆路附近的商场后,执法人员又来到附近的宾馆进行检查。被检查宾馆的客房部工作人员介绍说:“为了配合全市控烟,我们宾馆不仅在楼内的显著位置贴上了禁烟标志,同时,还撤走了宾馆内所有的烟灰缸,做到不给客人提供吸烟环境。”
执法人员随即检查了楼上的客房,每个客房内不仅有提醒禁止吸烟的标识,就连烟灰缸、打火机这样等必备物品也没见到,宾馆走廊的垃圾桶内,一点也找不到烟灰、烟头的痕迹。
商场各楼层均设禁烟劝导员
1日上午,长春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公共卫生监督一科执法人员,来到重庆路附近的几家商场,进行控烟检查。
商场内在明显位置上都贴着“禁止吸烟”的警示标志;电梯口、每层楼梯处,都设有禁烟标牌;在商场内的烟酒销售专柜,也在明显位置张贴了“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的警示标志;商场工作人员胸前都佩戴着由卫生监督部门统一制定的“熄灭香烟,点燃文明”禁烟劝导员的胸牌。
一商场营运部部长韩丹说:“商场内所有员工都是禁烟劝导员,如果发现有顾客吸烟,第一时间就能上前制止。为了营造好的室内环境以及防火安全,商场内禁止吸烟已经提出好几年,但像现在力度这样强重视程度这么大还是头一回。”
为了积极落实《长春市防止烟草烟雾危害办法》,商场专门开了培训会,让所有工作人员带头禁烟,商场外的广场、门前吸烟区也已取消。保洁员肩负禁烟劝导员的职责,专门负责楼梯口、卫生间等吸烟重点区,只要发现烟味儿,第一时间上前制止劝导。
同时,每个楼层都有一名禁烟劝导员进行巡查,保安员也会不定时巡逻检查。
全市共检查212家单位和公共场所
《长春市防止烟草烟雾危害办法》正式实施首日,记者从长春市卫生局了解到,昨日城区、开发区禁烟检查共出动卫生监督执法人员88人次,车辆33台次,检查公共场所、单位212家,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212份。
长春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公共卫生监督一科科长张艳玲表示,随着禁烟令的实施,执法部门将对机关、医院、学校、企事业单位等重点公共场所进行禁烟严抓严管,卫生监督部门也将对公共场所禁烟执行情况加大检查力度,对设立禁烟小组领导成员、禁烟劝导员等情况进行督导,真正把戒烟工作做到实处,让全市人民都参与到戒烟工作中。
全市400多名义务监督员监督禁烟
张艳玲说,为了更好地禁烟、控烟,市区内400多名义务监督员也将参与到禁烟工作中去,特别是全市卫生监督部门工作人员,将加大对禁烟公共场所的检查执法力度。
如果发现公共场所有人吸烟,卫生监督工作人员首先也将以劝阻为主,不听劝阻的,将处以100元以下罚款;禁烟场所的管理者、经营者如果不履行防止烟草烟雾危害职责的,将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如果仍不改正,将处以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记者 刘晓宇/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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