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需一张办公桌、一台电脑就可以开展经营活动的小微企业,在进行住所登记时面临着没有固定经营场所的困境。不过,这一境况将会有所改善。
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企业住所和经营场所登记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简称《办法(征求意见稿)》)中就提出,对没有办公实体的电子商务经营者,允许通过商务秘书公司进行日常办公托管,可以使用商务秘书公司的住所作为企业住所进行注册。同时,也提出企业可一址多照或一照多址,改变了以往一个具体地址一般仅能登记为一家企业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的市场主体准入制度。
企业场地使用证明材料繁多 将以方便市场主体准入作出规定
现状:一些企业若是租赁国有企事业单位的老房子、农村自建房、在购买土地上自建房屋及历史遗留的房子,大部分都无法提交产权证,也无法按照清理违章建筑、违法经营工作要求提交其他合法证明,但该场地又适合从事经营活动,如果登记机关一刀切,只认房产证或规划证、竣工验收证明等,将会浪费很多企业住所资源。
《办法(征求意见稿)》:鉴于企业用作住所或经营场所的场地使用合法证明材料种类繁多、差异性大,难以在《办法(征求意见稿)》中统一列举,为此,《办法(征求意见稿)》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有关简化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手续的要求,同时参照《珠海经济特区商事登记条例》,规定申请人需要提交的场所合法使用证明材料由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按照方便市场主体准入的要求作出具体规定并公布。
住宅楼商业用途房屋影响居民生活 将对经营活动做出限制
现状:近几年,在住宅楼及住宅楼底层规划为商业用途的房屋从事餐饮娱乐产生的油烟、噪声污染给周边居民群众的正常工作生活带来诸多不便和烦恼的问题,群众反映非常强烈。
《办法(征求意见稿)》:从影响环境和居民生活方面考虑,《办法(征求意见稿)》对企业在住宅楼及住宅楼底层规划为商业用途的房屋从事歌舞及游艺娱乐、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制造加工等经营活动作出了限制规定,并明确由相应部门对企业违规从事这些经营活动予以处理。
企业须有固定经营场所成本增加 新兴行业可进行日常办公托管
现状:企业大部分是以租赁房屋作为公司住所,住所租赁费是企业支出的一笔不小的费用。随着经济和社会发展,某些行业特别是一些新兴行业对住所要求不高,如从事电子商务、软件设计、动漫游戏制作、文化创意、咨询服务等行业,一张办公桌、一台电脑就可以开展经营活动了,若一味要求企业有固定经营场所,势必增加了企业的经营成本。
《办法(征求意见稿)》:关于扶持新兴行业、小微企业的住所登记的问题中提出,根据电子商务企业对办公条件要求不高的特点,对没有办公实体的电子商务经营者,允许通过商务秘书公司进行日常办公托管,可以使用商务秘书公司的住所作为企业住所进行注册,从而大大降低企业准入要求和准入成本。
一址一证制约市场主体发展 将允许一址多照或一照多址
现状:目前,依据现行的法律法规,工商部门在市场主体登记中对住所和经营场所方面的要求较为严格,登记机关对住所和经营场所登记的审查标准涵盖了场地的所有权、使用权、建筑物法定用途等多种条件,且通常一个具体地址一般仅能登记为一家企业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这种较为严格的市场主体准入制度,制约了市场主体的发展。现行企业住所和经营场所登记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有企业无法提供住所和经营场所的产权证;企业住所租赁费用高,增加了企业负担;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缺乏可行性等。
《办法(征求意见稿)》:为了方便企业生产经营,《办法(征求意见稿)》规定企业可以设立多个经营场所,企业经营场所可以与住所一致,也可以不一致。住所和经营场所不一致,但属于同一登记机关管辖区域的,企业可以将经营场所信息登记于其《营业执照》内或者设立分支机构;不属于同一登记机关管辖区域的,企业应当申请设立分支机构。企业增设经营场所从事有前置许可经营项目的,应当设立分支机构。 编辑:王文英 作者:伍永志 彭奕森 来源:广西新闻网
(记者伍永志 实习生彭奕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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