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有效发动群众、依靠群众是践行党的群众路线的重要内容。今年以来,广西在全自治区开展“美丽广西·清洁乡村”活动,通过解决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难题、派8多万干部驻村下乡、充分利用村民议事平台等,激发了群众参与活动的积极性,使得农村人居环境面貌发生较大转变,成为一次有效发动群众推动重大工作的生动实践。
破解切身难题让群众受触动
自治区“美丽广西·清洁乡村”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杨丛告诉记者,作为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自选动作”,“清洁乡村”活动从一开始就注重从群众利益出发,解决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问题,以此激发群众参与积极性。
“开展这一活动本就源于人民群众对农村人居环境问题的强烈反映”,杨丛说,广西和全国很多地方一样,城乡环境发展不平衡,在一些农村,家园、水源、田园不断遭受污染和侵蚀,威胁着农业生产安全,更直接关系着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
武鸣县府城镇喜庆村村民苏桂贞告诉记者,以往种庄稼,用药用肥没有明确标准,过度施肥滥用药物不同程度存在,加上不少垃圾随意丢弃到农田里,由此引发的土壤污染现象令人忧心。
在活动开展初期,除宣传发动外,广西各地也通过项目帮扶等方式,帮助群众解决最破解的问题,以此激发他们参与“清洁乡村”活动的积极性。宾阳县委副书记黄有光表示,项目带动对激发群众参与热情有很大的作用。如,黎塘镇青山村委里仁村引进“荷香人间”休闲旅游观光农业生态园项目,并被列为南宁市统筹城乡改革试点村后,全村群众参与清洁乡村活动热情高涨,群众主动拆除村中破旧泥房,主动清理池塘沟渠和陈年垃圾。
武鸣县驻村干部苏燕曾因所在的村子“脏乱差”被通报批评,后来她重新理清思路,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帮助解决了村里的道路硬化问题,并耐心开展思想动员工作,最终促成群众观念转变,让村子从一个“脏乱差”的后进村变成了“洁齐美”的先进村。
而随着活动的深入实施,环境改善给农民群众带来的各种好处逐步显现,进一步激发了群众的热情。“看到村里和田间地头干干净净,客商对我们种植的生态蔬菜品质更加信任。”柳州市三江侗族自治县梅林乡平寨村党支部书记石秀林乐说,搞了清洁乡村活动,村里的蔬菜很抢手,预计今年仅田园蔬菜一项可为村民创收100万元。
干部带头让群众添动力
在“美丽广西·清洁乡村”活动中,广西选派8万多名干部到1.4万多个建制村驻村包干指导,引导、带领当地群众开展清洁家园、清洁田园、清洁水源活动,促进农民人居环境明显改善,也转变了干部作风、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为群众参与注入了坚强动力。
记者近日在隆安县都结乡陆连村看到,村民房前屋后非常整洁,村口的池塘也几乎没有生活垃圾。陆连村组长许克新告诉记者,开展“清洁乡村”活动之后,从村里面走出去的县领导--县委常委、县委办主任许安健回到老家,听取大家意见,号召大家积极参与。“我和许主任本来就是亲戚,我又是组长,我们这些亲戚朋友能不第一个带头响应吗?”许克新说,“他是全村人的骄傲,看到他回来带头搞卫生,村民们也都自觉行动起来了”。
在隆安县,当地创新开展“万名干部回乡行”活动,并结合“结一联五”“一村一站一助理”等工作载体,充分发挥领导干部特别是返乡干部的特殊影响力和整合资源的能力,通过带头宣讲带头劳动、深入调研排忧解难,极大提升了干部群众参与“清洁乡村”的积极性和活动成效。
“如何充分发挥党员干部和村屯组织的作用是活动能否得到群众参与的关键”,武鸣县县长宋日正说,武鸣县成立了6个专门督察组,坚持每周至少下乡三天,对各镇、重点区域、重点部位进行网格监督检查;同时采取平时抽查与集中督查、专项督查与全面督查、定期督查与随机督查相结合的方式,及时发现问题,限期纠正整改。今年9月底,督察组在灵马镇良安村那拉屯检查发现,村里仍存在大量陈年垃圾未处理、巷道内垃圾随处乱丢、池塘水面有较多垃圾飘浮等严重“脏、乱、差”问题,灵马镇一名副镇长和司法所长遭到免职处理。
典型带动和督查机制推动了干部的积极性,而干部的带头又调动起了群众的积极性。村干苏振广说,第一次组织村民开会时“只有三四个人来”,通过他们无数次挨家挨户上门发传单,宣传清洁乡村的好处,群众终于积极参加后续活动。
搭建自治平台让群众来领头
要想充分、长效地发挥群众的主体作用,除了从群众利益出发、干部引导示范外,还必须搭建起属于群众自己的自治平台。在“清洁乡村”活动中,广西引导基层群众组建理事会等议事机构、制定村规民约等,实现群众事群众议,让群众来做主。
去年以来,河池市探索建立了“屯级党群理事会”,在屯级公共事务、产业发展等重大事项方面,实现群众的自我管理。目前全市已经成立了2540个“屯级党群理事会”。在“清洁乡村”活动中,河池市就充分发挥利用屯级党群理事会在宣传发动、讨论决策等方面的作用。
以建设垃圾焚烧炉为例。据统计,每个垃圾焚烧炉按照6000元计算,如果政府帮助每个屯建设一个垃圾焚烧炉就是一笔上亿元的财政投入,对河池这样的“吃饭财政”市来说是不现实的事情。
这时候屯级理事会发挥了重要作用。安马乡木寨村党支部书记覃春娥说,理事会成员挨家挨户做工作,每个屯集资6000元建设一个垃圾焚烧炉,村民投工投劳将成本压缩到每个4000元,剩下的2000元雇佣一个保洁员,负责将每户门前垃圾篓里的垃圾和田间地头汇集起来的垃圾运到焚烧炉集中处理。“没有屯级党群理会的话,清洁乡村活动还真的搞不起来,否则只是干部动,群众不动。”
开群众大会、制定村规民约、安排值班表……在各级党委政府积极引导下,群众的主体作用得到充分发挥,“清洁乡村”的“土方良法”不断涌现:
宜州市党员村民莫永强发现瓜果皮、病死蚕等潮湿垃圾难以焚烧,自己摸索画图设计,发明了用潮湿有机物垃圾生产沼气,沼气再用来焚烧干燥垃圾的“沼气池+焚烧炉”分类循环配套处理模式;有的村除每月逢五逢十进行大扫除以外,还通过聘请保洁员的方式做好农村清洁;有的村村民们开会认为“出钱请人扫地不如自己扫地”,村民被分为几个清洁小组实行按区域保洁。在“约束机制”方面,有的是“谁不参加大扫除其他村民就不参加他家的红白喜事”,有的是罚款,有的则是在村中高音喇叭通报等。
杨丛表示,通过搭建议事平台,不仅极大地激发了群众积极主动参与“清洁乡村”活动的热情,推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长效机制的形成,更以这次活动为契机,有效强化了基层组织建设,成为新时期加强农村社会管理的一次有益探索。(完)(记者袁晓平 刘伟 向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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