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首个金融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办法出台
■大户可获300万元至500万元信贷
■家庭农场最高可获1000万元信贷
近日,农行宁夏分行出台《专业大户(家庭农场)贷款管理实施细则》,支持农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发展。青铜峡市大坝镇新桥村种植大户李志平得知消息后,即递交了贷款申请:“以前最多只能贷100万元,现在一次能贷1000万元,再也不用为资金犯愁了。”
这是宁夏金融机构出台的首个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专项办法。专业大户(家庭农场)贷款以户为单位,由实际控制主要资产和生产经营行为的自然人成员申请发放。满足条件的农村专业大户可获300万元至500万元信贷,家庭农场最高可获1000万元信贷。
“在农行总行出台了《专业大户(家庭农场)贷款管理实施办法》基础上,《细则》根据宁夏实际创新而生。”农行宁夏分行信贷管理部冯洁说,《细则》创新了林权、大型农机具抵押等八种“三农”特色担保方式,在优先采用房地产抵押、专业担保公司担保、法人保证担保等方式的基础上,推出“公司+农户”、“20%基金+农民专业合作社+合作社社员”、自然人保证等担保方式,并积极探索林权抵押担保及“农村三权抵押+基金”等方式。
该分行还调整了专业大户和家庭农场客户准入标准,增加了枸杞等特色种植行业贷款准入标准,并设定了更加多样、符合实际的还款期限和还款方式,贷款期限最长可达5年。此外,还赋予农户更多的贷款用途,除用于购买生产资料外,还可用于农田基本建设和支付土地流转费用等。(记者 张瑛)
来源:宁夏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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