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保饮水安全 西藏调查20个县农村饮用水水源地
19日,记者从自治区环境保护厅了解到,为了掌握我区农村饮用水水源地基本情况和保护需求,确保农村饮用水安全,我区目前已在20个县开展了农村饮用水水源地试点调查工作。 据自治区环境保护厅生态处副处长严官隅介绍,这是我区首次对农村饮用水水源地进行调查,此次调查的内容包括水源地所在村人口、水源地数量、水源类型、经纬度坐标、供给人口数、是否划分保护区、是否有相关防护设施和是否存在环境隐患等10多项内容。 此次试点调查的20个县主要分布在拉萨、山南地区、林芝地区、日喀则地区和昌都地区,其中拉萨、山南地区和林芝地区各4个县,日喀则地区有6个县,昌都地区有2个县。 全部调查工作预计将于3月20日左右完成。(记者 彭月圆)
重点阅读
[错误报告] [推荐] [收藏] [打印] [关闭]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