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八家消协组织受到中国消费者协会表彰
日前,青海省消费者协会、海西州消费者协会等8家消协组织被中国消费者协会授予“全国消协组织新闻宣传先进集体”、“全国消协组织消费维权先进集体”等多项荣誉称号。这标志着青海省消协系统各项工作都跨上了新台阶,取得了新成效。
过去两年来,青海省各级消协组织认真履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赋予的职责,不断增强消费教育的引导性、纠纷调解的规范性、消费监督的深入性、理论创新的成效性、对外宣传的广泛性,有效提升了消协组织的引导力、监督力、公信力和影响力。基于消费教育引导迈出新步伐、消费纠纷处理获得新业绩、商品服务监督拓宽新领域、法律理论创新取得新进展、对外新闻宣传营造新氛围,中国消费者协会授予青海省消费者协会、海北州刚察县消费者协会“全国消协组织新闻宣传先进集体”,授予海西州消费者协会、海东市消费者协会“全国消协组织消费维权先进集体”,授予海南州消费者协会“全国消协组织消费教育引导先进集体”,授予西宁市城西区消费者协会“全国消协组织消费纠纷处理先进集体”,授予海东市民和县消费者协会“全国消协组织商品服务监督先进集体”,授予西宁市城中区消费者协会“全国消协组织法律理论创新先进集体”。(作者:王保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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