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拉萨2月18日讯 近日,记者从相关部门获悉,2013年以来,我区各级金融机构积极落实中央赋予西藏的特殊优惠货币政策,调整信贷结构,增加有效信贷投入,为支持地方经济发展提供了强力金融支持。 去年以来,我区各级金融机构紧抓重点,加大对重点建设项目的信贷支持力度。各级金融机构紧紧抓住自治区政府投资、融资需求发生结构性变化的有利时期,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紧盯大项目带来的大额资金需求,有效解决项目贷款中的困难和问题,加大重点项目建设的信贷投放,确保我区重点项目顺利开工。 在加大对重点建设项目的信贷支持力度的同时,积极抓好中小微企业融资工作。我区各级金融机构建立中小微企业专营服务机构、适合中小微企业特点的信用评价体系和信贷奖励考核制度,切实做好金融服务中小微企业工作,确保实现两个“不低于”目标;重点加大对单户授信500万元以下小型、微型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进一步丰富和发展中小微企业优惠信贷政策,将县及县以下中小微企业贷款全部纳入扶贫贴息贷款范围,减低中小微企业融资成本,减轻企业负担。 数据显示,截至2013年10月末,全区金融机构本外币各项存款余额达2560.94亿元,本外币各项贷款余额首次突破千亿元大关,达到1003.02亿元,增速和增量均创历史新高。 为进一步加大信贷扶贫开发力度、支持贫困户脱贫致富,我区各级金融机构积极协同区财政厅、扶贫办、统计局等相关部门开展调查研究,建言献策。2013年7月21日,自治区人民政府第9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并出台《关于进一步推进扶贫贴息贷款工作意见的通知》和《关于项目扶贫贴息贷款使用管理意见的通知》,决定实施新的扶贫贴息贷款政策,将特殊集中连片贫困区域农牧户的贷款以及在明确扶贫责任的前提下,能带动贫困户共同致富的致富带头人(先进双联户、小康户、大户)项目;与贫困村、贫困户增加收入紧密相关的农牧业产业化经营龙头企业、扶贫龙头企业、农牧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牧区小型基础设施及社会事业等项目和县及县以下中小微企业的贷款项目全部纳入扶贫贴息贷款范围,进一步扩大扶贫贴息贷款覆盖面,促进农牧民生产发展和脱贫致富。目前,在全国范围内,我区扶贫贴息贷款政策范围最广、政策支持力度最大,截至2013年9月末,扶贫贴息贷款余额达65.56亿元,比年初增加34.35亿元,增长1.1倍。 此外,2013年以来,我区各级金融机构进一步创新工作机制,加强工作平台建设,提高政策执行效果。积极探索建立中小微企业融资信息沟通机制和重点项目融资推介机制,由中小企业和重点项目建设主管部门提供中小企业和重点项目融资推荐清单;人行拉萨中心支行引导和督促银行业各金融机构本着“开户行主要负责、其它银行自主选择”的原则,积极介入、主动联系,积极做好重点联系企业和重点项目金融服务工作,支持一批企业做大做强、扶持一批企业快速发展、培育一批企业健康成长,进一步促进我区重点项目融资和建设。(记者 陈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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