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周,长春市中小学正式开始上课。就在几天前,教育部下发通知,要求创建“无烟校园”——凡进入中小学、中职学校、幼儿园,任何人、任何地点、任何时间一律不准吸烟;不以烟草品牌冠名学校和教学楼;高校建筑物内也一律禁止吸烟。
“校服烟民”增多须警惕
上周五是长春市部分中小学的登校日。临近中午,记者在某中学附近一家小卖店里看到,该校几名男生离校后跑到附近小卖部来买烟。而对此小卖店老板显得已经习以为常。“有几伙学生总到我这儿买烟,有的还是女生。”老板表示。
针对学生烟民增多的现象,上海交通大学公共卫生学院曾在去年“世界无烟日”来临之际公布了一项调查结果。此项调查历时两年,调查对象覆盖了上海市5个区(县)的4万名中学生、大学生。结果显示:上海中学生尝试吸烟率达到13.4%,吸烟率则为3.9%。同时,青少年吸烟的同伴影响巨大,如果身边有同学吸烟,其他同学尝试吸烟的可能性会随之提高。
学生抽烟多为“摆酷”
采访中记者发现,很多学生烟民最开始抽烟时都出于模仿心理,为摆酷而吸烟。
小李是某中学初二学生,他告诉记者,学校的卫生间、校园里的僻静角落都是学生烟民经常吞云吐雾的地方。男生之间相处有时会以了解并尝过众多香烟品牌为荣。
“买烟的钱从哪儿来的?”记者问。“一般是自己省下的零花钱,有时候圈里抽烟的几个男生之间会互相借钱买烟。”小李说。
小李称,校园里的超市一般不会出售香烟,但是想买到烟并不难,校园周边的小卖店里很容易买到。有时候,几个同学会组成一个吸烟小圈子,轮流买烟分着抽。
今后学校不设吸烟区
春节过后,教育部下发了创建“无烟校园”的通知,要求今后在学校内一律禁烟。
通知要求,校长是学校禁烟的第一责任人。要在校门口显眼处设立“无烟校园”或禁烟标志。学校不设置吸烟区,不摆放烟具,不出现烟草广告或以烟草品牌冠名学校、教学楼。学校小卖部不得销售烟草制品。
对高校,“通知”要求高校的建筑物内一律禁烟,也不得设置吸烟室,在醒目位置要设置禁烟标识和学校禁烟监督电话。根据实际情况可在室外露天区域设置少量吸烟区,并设置明显的“吸烟有害健康”的标识。吸烟区设置应符合消防要求,远离师生集中场地和必经通道。有条件的学校要安装烟雾报警、视频设备等装置。同时采取有效措施,鼓励引导有吸烟习惯的师生戒烟。此外,学校要设立禁烟监督员,并将履行禁烟职责纳入教职工考核和学生评价体系。
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烟草制品
另据了解,《长春市防止烟草烟雾危害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于3月1日开始实施。其中很多规定涉及到未成年人吸烟问题。
《办法》规定,教育部门应当将烟草烟雾有害健康纳入学校健康教育计划,对学生开展烟草烟雾有害健康知识教育。教师不得在学生面前吸烟;家长不在孩子面前吸烟。
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烟草制品,必要时,销售者可要求购烟者出示居民身份证。禁止烟草经营单位设置自动售烟机或利用自动售卖机销售烟草制品。
经营者向未成年人销售烟草制品的,将由卫生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并处3万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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