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严打销售燃放孔明灯 消防部门今日市区巡查
元宵节来临,为防止因燃放孔明灯引发火灾事故,吸取近年因孔明灯燃放引发火灾的教训,长春市公安消防支队联合市安监、工商等部门,开展了以打击销售“孔明灯”为专项内容的宣传、整治行动。
最近一段时间,联合检查组对全市的商场、市场及街边商铺摊点进行了排查,对于销售孔明灯产品的一经发现,坚决没收,对不听劝阻、恶意扰乱社会秩序、危害公共安全的,依法严肃处理。同时,检查人员还将《长春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对销售和燃放孔明灯管理的通告》张贴在主要商圈,提醒商户和消费者注意。
据悉,今日一整天消防部门在市区巡查,严格对销售、燃放孔明灯的行为进行查处,如果发现销售、燃放孔明灯,坚决依法没收、取缔,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消防部门提醒广大市民,要自觉做到不生产、不销售、不购买、不燃放“孔明灯”,一旦发现销售或燃放“孔明灯”现象,应积极向有关部门举报,自觉维护公共安全。 (记者 吕闯/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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