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前夕,67岁的刘勇因冠心病住进朝阳区医院。提起医疗费用,老人告诉记者,他住了10多天院,一共花了4000多元费用,因为参加了城镇居民医保,自己只交了1000元。“医保政策对老百姓来说真不错,花钱少不说,病也看得很好,现在老百姓都很认可!”
2013年,长春市陆续出台了一批医保新政策,截至去年底,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245.8万人,城镇职工参保160.8万人,参保率达到95%。与此同时,参保人员待遇逐年提高,职工医保报销比例平均达到80%,居民医保报销比例平均达到74.5%。
据了解,为了让更多参保者受益,2013年,长春市进一步与40家定点医疗机构开展了406项常规设备检查项目价格下调谈判,最终实现了3200多项诊疗项目价格下调,平均降幅23%,最高降幅61%。同时,在国家病种目录中,选出发病率高、可一次性根治的30个常规病种,经过科学论证,规范了治疗路径,形成了合理的医药费价格,患者只花几百元定额部分,就能实现住院手术治疗。截至目前,享受定额治疗的已有11485人,减少个人自付3783万元,减少基金支出2461万元。
长春市还在朝阳、南关、绿园、宽城、二道五个区属公立医院实施了住院起付线治疗政策,城镇参保职工和居民在区级医院治疗冠心病、阑尾炎、糖尿病等400多个常规病种,只需交纳700元至1000元不等的起付线,就可以享受一次住院治疗。
为解决群众门诊看病难问题,医保部门还充分发挥门诊统筹、门诊慢性病、门诊特殊疾病等政策对基金的调控作用,逐年提高门诊报销比例和限额,使参保职工和居民享受社区医院基本药物50%、慢性病门诊治疗60%的报销待遇、特殊疾病在门诊享受住院待遇,并将居民门诊统筹年度最高支付限额提高到1200元,职工提高到2000元,将慢性肾炎等20种多发疾病纳入门诊慢性病。(报记者 刘鹏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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