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记者近日从省食品药品监管局获悉,今年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将努力实现“两个确保”,确保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抽检合格率稳定在96%以上。做到“五个强化”:强化责任落实。努力构建起“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生产经营者是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体系;强化体系建设。督促指导县级农业部门开展监管、检测、执法和乡镇农产品监管机构等队伍建设,进一步明确机构、人员和职能;强化能力提升。做到“三个提高”,既努力提高质检体系建设水平,努力提高基层检测能力水平,努力提高监管工作水平;强化风险监测。增加监测参数和区域,对监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跟进,开展监督抽查;强化制度建设。全面贯彻国办文件精神,制定出台《吉林省农产品监督管理抽样检验信息通报和约谈办法》,对基层速测实行月检月报制。
据悉,2013年,省农委将“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列入对全省42个县(市、区)县域经济考核一票否决指标。连续3年,省农委与九市(州)农委、长白山管委会环资局签订《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从十大方面对各市(州)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同时,深入开展蔬菜农残超标专项整治,有效加强对棚膜蔬菜和秋菜等重点品种、蔬菜生产企业和合作社等重点单位、重大节日等重点时段的监管。开展农药及农药使用专项整治,出动执法人员8415人次,检查生产经营单位18167家次,立案查处283起,挽回经济损失215万元。(记者杨晓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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