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春节长春市治安案件下降42.89%
城市晚报讯 昨日记者从长春市公安局了解到,春节期间全市实现了110有效警情、刑事案件、治安案件明显下降和道路交通、火灾形势持续平稳。
长春市区110刑事警情117起,同比下降27.78%,治安警情560起,同比下降3.28%。刑事案件发案71起,同比下降46.21%。治安案件221起,同比下降42.89%;“两抢”案件4起,同比下降20%;盗窃案件62起,同比下降47.46%,未发生命案。市区发生道路交通事故944起,同比下降0.63%。市区仅发生一般性火灾80起,经济损失3万元,未发生伤亡性火灾。
初一到初七,各局各警种每天保证三分之一警力正常上班,特警每天有50名应急处置警力备勤,并保证1小时内能够集结100名警力;各分局每天有50名警力备勤,并保证1小时内能够集结100名警力。初八到正月十四,各局各警种每天保证三分之二警力正常上班。除夕到初六,全市派出所白天共出动巡逻车1638台(次),民警2244人(次)进行巡逻;每天晚上前半夜市区有110个巡区的110台巡逻车和660名民警进行巡逻,后半夜有50个巡区的50台巡逻车和150名民警进行巡逻。消防部队、巡逻民警和派出所警务责任区民警联防联动,夜巡和警务责任区394台巡逻车都配备了灭火器,从除夕到初六全市共出动消防车81台次进行网格化巡防。(杨秀辉 姜堰夺 记者 陶彬/报道)
重点阅读
[错误报告] [推荐] [收藏] [打印] [关闭]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