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经开区入选国家首批创建新能源示范园区
城市晚报讯 近期,国家能源局公布第一批创建新能源示范城市(产业园区)名单,全国有81个城市和8个产业园区榜上有名,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位列其中,成为吉林省唯一国字号创建新能源示范产业园区。
新能源示范城市(产业园区)是指在城市(产业园区)区域能源发展中,充分利用当地丰富的太阳能、风能、地热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使可再生能源在能源消费中达到较高比例或较大利用规模的城市(产业园区)。国家能源局将联合国家开发银行开展新能源示范城市、产业园区金融创新试点,建立适合分布式新能源特点的融资模式,优先安排信贷资金规模。
近几年,长春经开区以“转型升级、二次创业”为统领,把改革创新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各个领域各个环节,积极探索创新发展新模式。在新能源利用方面,开发区积极鼓励驻区企业开展节能减排和新能源综合利用,成效显著,自2006到2013年,经开区能源消耗总量上升了29%,万元GDP能耗累计下降51%,能耗强度明显优于全省水平。下一步,长春经开区将按照国家能源局的要求,采取多种措施,促进重点新能源利用项目尽快实施,预计到2015年,全区新能源应用将达到全部能源消费总量的9%左右,超过国家6%的标准,力争通过国家能源局及相关部门的考核,获得国家级新能源示范园区称号。(记者 孙莹/报道)
重点阅读
[错误报告] [推荐] [收藏] [打印] [关闭]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