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州金平县马鞍底乡的2名村民,花钱买了2只国家一级保护动物蜂猴,打算给孩子当宠物养。可听到金平县森林公安民警宣讲擅自饲养野生动物要受处罚后,他们主动将2只小蜂猴交给了民警。
11日,金平县森林公安局民警利用下乡办案的契机,向沿途群众宣传森林防火和野生动植物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
来到马鞍底乡沙坝村时,民警了解到村民黄某于今年年初,以120元的价格向一不知名的越南人购买了1只蜂猴,给孩子当宠物养,随后耐心地对他宣传野生动物保护的法律法规。得知蜂猴属国家一级保护动物,没有相关许可证擅自饲养要受处罚,黄某立即将蜂猴交给民警。
当天下午,在太平村,一村民见森林公安局民警收到的蜂猴与自家饲养的相似,主动坦白去年年底以200元找越南人购买了1只蜂猴,给孩子当宠物饲养。最终该村民也主动上交饲养的蜂猴。
金平县与越南山水相邻,野生动物资源极为丰富,许多村民都保留着饲养野生动物的风俗。近年来,森林公安民警深入村寨,向群众宣传野生动植物保护的法律法规。自去年以来,警方不断接到群众上交的大壁虎、猴面鹰、蜂猴等国家重点保护动物。民警提醒,驯养繁殖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应当持有许可证,许可证的管理办法由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制定。
名词解释
蜂猴属国家一级保护动物
蜂猴,为灵长目蜂猴属下的一种猴子,有9个亚种。体型较小而行动迟缓,是较低等的猴类,体长28~38厘米。两只小耳朵隐藏于毛茸茸的圆脑袋中;眼圆而大。四肢短粗而等长,第二个脚趾还保留着钩爪,尾短而隐于毛丛中。体背棕灰色或橙黄色,正中有一棕褐色脊纹自顶部延伸至尾基部,腹面棕色,眼、耳均有黑褐色环斑。
蜂猴栖于热带雨林及亚热带季雨林中,完全在树上生活,极少下地,喜独自活动。行动特别缓慢,只有在受到攻击时,才有所加快,故又名“懒猴”。多分布于东南亚地区及中国云南和广西南部,属中国国家一级保护动物。(完)(周婷婷 通讯员 郭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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