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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整治噪音扰民 跳广场舞扰民最高罚500元

2014-02-17 18:40:33 作者:admin 来源: 浏览次数:0 网友评论 0

昆明整治噪音扰民 跳广场舞扰民最高罚500元

  1月28日,昆明市副市长赵立功接听“12345”市长热线,共接听12个市民来电,多种噪音扰民问题是热点。昨日,昆明市长热线办公示对这些来电的办理情况,相关部门对市民反映的各种噪音源做了不同处理,其中对屡遭投诉的广场舞,警方表示若屡劝不改,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罚款200-500元。

  噪音源:药店

  派出所已下达整改通知书

  市民反映:市民莫先生反映盘龙区江东商业街江东鸣翠园小区18栋楼下江东商业街10号有一家“健之佳”药店,该药店每天从早到晚都在使用高音喇叭促销,噪音扰民严重。

  部门行动:盘龙分局金星派出所到“健之佳”药店进行调查,并根据其噪音扰民情况向药店负责人下达了书面整改通知书,责令其立即整改。同时,派出所向金辰街道办事处综合执法中队发函,商请联合处罚。相关部门还将继续关注此问题,加强日常检查和监督,协调做好配合取证工作,并对该单位的违法行为依法做出行政处罚。

  噪音源:商贩

  高音喇叭及音响设备已拆除

  市民反映:焦先生反映青年路省红会医院门口每天从早到晚都有商贩开着高音喇叭叫卖罗汉果花。

  部门行动:经五华区政府和昆明市公安局调查处理,该摊点有昆明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审批的占道临时许可证,属于合法经营,但存在噪音扰民情况。

  1月22日,五华分局曾按《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对该商贩进行当场警告处罚,责令其立即停止噪音扰民。1月28日,五华分局联合区环保局、五华区综合执法大队工作人员再次对摊主进行教育,摊主表示其已明白相关法律规定,以后不再使用高音喇叭进行贩卖,并当场签写保证书。该摊点高音喇叭和音响设备在联合执法工作人员监督下已被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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