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再次上调“五保户”供养补助标准
本网拉萨2月13日讯 在达孜县社会福利院,120名五保老人在这里安度晚年。这一所集颐养、休闲、医疗、护理、康复为一体的新型社会福利院,正是我区社会福利事业取得长足发展的一个生动缩影。近两年来,我区以五保集中供养和孤儿集中收养爱心工程为抓手,社会福利事业呈现蓬勃发展势头。 据了解,2013年我区新建五保供养机构23个,地市儿童福利院5个,农牧区五保供养标准提高到年人均2600元,集中收养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达到月人均1200元。在今年年初,我区再次提高农村五保户供养补助标准,由每人每年2600元调整到每人每年2900元。 同时,2013年我区全面启动五保集中供养和孤儿集中收养爱心工程,计划投入20多亿元,通过三年的努力,到2015年全区5576名孤儿地市以上集中收养达到100%,到2016年五保对象县以上集中供养达到100%。 今年,自治区提出,要发展养老服务业,加快建设社会养老服务体系,拟新建20个五保供养机构,提高集中供养标准。同时,新建和扩建地市儿童福利院,继续做好孤儿救助工作。(记者 赵书彬)
重点阅读
[错误报告] [推荐] [收藏] [打印] [关闭]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