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出台《关于大力实施商标战略的意见》 自治区著名商标一次性奖10万 超市导购介绍着中国驰名商标产品。记者 王茂松 摄 发展 2002年,我区开始认定自治区著名商标,2004年,“甘露及图”和“拉萨及图”商标被国家工商总局认定为驰名商标,填补了我区无中国驰名商标的空白。 措施 2013年12月初,自治区政府下发了《关于大力实施商标战略的意见》,对获得中国驰名商标和自治区著名商标的企业商标所有者,自治区政府从中小企业品牌推广资金中一次性分别给予50万元和10万元的奖励。 “太好了,这对于公司来说真是太重要了,我们终于可以进军全国市场了。”如今,回忆起2004年11月“甘露及图”商标被国家工商总局认定为驰名商标时的心情,西藏甘露藏药股份有限公司党支部书记洛桑多吉仍然非常激动。“甘露及图”作为我区第一批被国家工商总局认定的驰名商标,洛桑多吉全程参与了整个过程。 说到自治区刚刚下发的《关于大力实施商标战略的意见》,洛桑多吉说,这是一件好事,商标扶持和发展政策完善了,对于提高我区经济活力和企业竞争力来说具有重要意义。 被认定为驰名商标 企业进军国内市场 对于很多人来说,商标两个字却并不陌生,但是在我区,真正被广大老百姓记住的商标却并没有几个。自治区工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从2001年我区实施《西藏自治区著名商标认定与管理暂行办法》以来,全区共有66件自治区著名商标,10件中国驰名商标,这两个数字在全国来说不算高。 该负责人说,2002年,我区开始认定自治区著名商标,2004年,西藏自治区藏药厂(西藏甘露藏药股份有限公司前身)的“甘露及图”商标和拉萨啤酒有限公司的“拉萨及图”商标被国家工商总局认定为驰名商标,全面提升了企业的品牌形象,同时填补了我区无中国驰名商标的空白。 谈到驰名商标对企业发展的影响,洛桑多吉高兴地说:“影响太大了,从1993年,我们提出注册商标申请,1995年,商标获得核准注册,2002年,被认定为自治区著名商标,直到2004年11月,被国家工商总局认定为驰名商标,我见证了全过程。被认定为驰名商标,产品在老百姓心中的信誉度就提高了,这就为我们的产品进军全国市场打下了基础。”如今,甘露藏药不仅在西藏设有专卖店,而且将专卖店开到了全国各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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