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2013年共安排城乡医疗救助资金2.6亿元
近年来,全区各级财政通过完善农牧区医疗制度、提高村医待遇、实施城乡居民免费健康体检和儿童先心病免费救治,力求保障体系更全、保障标准更高、保障能力更强、保障手段更多,积极优化支出结构,优先保障群众健康需求,持续建立健全城乡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的体制机制,全区医疗保障能力得到显著增强。 拉萨市纳金乡纳金村村民巴桑85岁高龄的父亲刚刚康复出院,她高兴地说:“有了政府对我们农村群众的医疗救助制度,再也不必担心‘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我的父亲住院期间所花去的1.6万余元费用全部得到了报销。今后的持续治疗在乡卫生院就能解决,非常方便。我要衷心感谢党和政府的这项惠民政策!” 我区医疗救助制度于2005年正式出台,医疗救助工作于2006年正式开展。2010年,我区医疗救助制度在全国率先实现了城乡一体化,救助对象扩大至具有我区城乡常住户口的城乡居民和跨省安置退休人员,取消了医疗救助起付线,每人年度医疗救助最高额度由原来的3万元提高到了6万元。2013年,自治区财政共安排城乡医疗救助资金26116.1万元,预计救助33236人。城乡医疗救助制度的进一步完善,有效缓解了城乡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使城乡群众的基本医疗权益、生命权益得到了有效保障。(记者 丹增平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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