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林芝成为国家首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
经过两年多的创建,日前,林芝地区成为我区唯一的首批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并举行了挂牌仪式。同时,山南地区获得第二批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资格。 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项目)创建工作,是文化部、财政部“十二五”期间共同开展的一项重大文化惠民项目,创建工作自2011年开始,每两年一个周期,计划开展3批示范区创建。 近年来,林芝地委、行署大力实施以创建新农村新文化示范村为主的文化育民工程、以文化馆(站)建设为主的文化惠民工程、以群众广场文化活动为主的文化乐民工程、以文化与旅游相结合为主的文化富民工程,努力推进村村通、西新工程、农村电影放映、文化资源共享、农家书屋等五大文化惠民工程,公共文化服务供给能力和水平得到全面提升、公共文化服务保障体系进一步完善,顺利通过了文化部、财政部检查组的实地检查验收。 2013年,第二批32个创建示范区、57个创建示范项目通过评审,山南地区正式获得第二批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资格,这张具有极高含金量的名片,将使山南地区获得国家层面宝贵的智力、财力支持,对全力打造山南公共文化服务“升级版”具有重大意义。(记者 麦正伟 马静)
重点阅读
[错误报告] [推荐] [收藏] [打印] [关闭]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