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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今年鞭炮摊儿比去年少20%

2014-01-28 14:55:31 作者:admin 来源: 浏览次数:0 网友评论 0

长春:今年鞭炮摊儿比去年少20%

    20日,长春市市长公开电话、长春市市容环卫局、长春市公安局、长春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多部门联合对《关于加强二O一四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进行了解答。记者了解到,437个烟花爆竹销售网点已全部向社会公布,接受市民监督。

雾霾天减少或不放烟花爆竹

    据长春市市长公开电话办公室办理处处长蔡波介绍,从去年12月19日,就广泛开展了“减少燃放烟花爆竹、文明环保清洁过年”建议征集活动,先后收到了市民建议610多条,其中有78%的建议限制或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但考虑到商家的利益和市民的心理承受能力,今年春节期间特别规定长春市九个区域地点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通告》中增加了“遇有雾霾天气,倡导单位和个人应当减少燃放或者不燃放烟花爆竹”的内容。

销售摊位数量比去年减少20%

    长春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市容管理处处长张伟光还透露,今年全市计划设置440个烟花爆竹销售点,实际审批437个,其中一环以内共审批了51个销售点,比计划减少了9个,从销售摊位设置数量来看,比去年减少了20%,一环内摊位设置减少了50%。目前这51个销售点全部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监督。对未取得占道经营手续的或者未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从事经营活动的,将责令整改或者处以罚款。

    长春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法规处王锐也特别提醒,未经许可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制品,或者向未取得烟花爆竹安全生产许可的单位或个人销售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的,将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非法生产、经营活动,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非法生产、经营的物品及违法所得。

节后燃放、仓储还将出规定

    长春市政府行政法制处处长王建远表示,春节后对于烟花爆竹燃放、仓储等还要出台相应管理措施,加强管理确保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

    对于有违反《通告》进行燃放的,可拨打长春市治安警察支队举报电话:88907344。

   烟花爆竹销售摊位地点可通过登录吉和网http://365jilin.com/查询。(记者 刘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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