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南宁1月23日电(杨立华)据1月22日在广西南宁举行的2014年广西物价工作会议消息,2013年广西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同比累计上涨2.2%,如期完成自治区确定的价格调控目标任务。会上,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自治区物价局长杨京凯表示,今年自治区物价上涨有一定压力,居民消费价格指数涨幅控制在4%以内。
为确保完成这一目标任务,自治区各级价格主管部门将重点从六大方面开展价格调控工作:一是健全价格调控机制体系。继续实行价格调控目标市长负责制,强化价格调控责任。在重点做好价格监测预警的同时,充分发挥市场价格联席会议制度的作用,加强价格形势研判分析,适时采取针对性的应对措施。配合做好重要商品的储备,注重对重要商品价格的调控。
二是规范并积极发挥价格调节基金的作用。根据必要和适度原则,进一步规范价格调节基金的征集、使用和管理。充分发挥价格调节基金在稳定价格、改善民生方面的作用。今年自治区将研究出台本级价格调节基金使用管理实施办法和全广西平价商店建设管理办法,同时加强对市、县价格调节基金征管工作的指导,组织开展价格调节基金征集和使用专项检查。
三是加强民生价格收费管理。进一步完善新形势下糖料蔗收购价格政策;出台广西利用公共资源建设的景区价格分级管理目录。研究制定广西研究生教育收费管理政策,推进广西公办普通高中学费收费调整工作。指导和督促各市县做好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的制定和执行工作。分期分批制定部分药品的最高零售价格;加强制定《广西新版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
四是清费治乱,减轻社会负担。研究制订服务价格政府定价目录,继续对广西行政事业性收费进行梳理,重新发布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标准目录。继续贯彻国家出台的鲜活农产品“绿色通道”政策和重大节假日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政策;治理以套项目收费为重点的医疗服务乱收费行为。
五是加大价格监督检查力度。做到价格常态监管与应急监管相结合,重点做好重点节假日、活动期间的价格监管,维护市场秩序。继续开展涉农、教育、医疗、涉企收费检查,重点关注银行、住建、环保、公安(消防)、工商等几个领域,减轻企业负担。推进反价格垄断工作,开展反垄断行为专项检查。进一步做好价格举报工作,依法查处价格违法行为,维护消费者合法价格权益。
六是完善物价补贴联动机制。研究出台完善广西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具体方案。
此外,会议还对深入推进价格改革、提升价格服务水平等方面工作作了部署。
[错误报告] [推荐] [收藏] [打印] [关闭]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