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去年571名科级以上干部贪污贿赂被立案
新华网浙江频道1月18日电(记者 岳德亮)浙江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陈云龙16日表示,2013年全省检察机关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571名科级以上干部因为贪污贿赂犯罪被依法立案侦查,此外200多名行贿者被查处。
当日,陈云龙代表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向省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报告工作。据陈云龙介绍,全省检察院坚决查处贪污贿赂犯罪大案要案,建立健全奖励实名举报、网络反腐研判等制度,增强突破大案要案的能力,依法立案侦查贪污贿赂犯罪1046件1341人,其中大案976件,占比93.3%,同比增加6.4个百分点。
在被立案侦查的人员中,“科级以上干部571人,其中处级干部139人、厅级干部7人。”陈云龙说。
查办贪污贿赂犯罪的同时,浙江全省检察院也加大渎职侵权犯罪查处力度,突出查处重大环境污染事件、重大责任事故、重大群体性事件背后的渎职侵权犯罪案件,依法立案侦查渎职侵权犯罪325件416人。
陈云龙表示,浙江检察机关加大打击行贿犯罪力度,依法查处危害严重的行贿犯罪285人。(完)
重点阅读
[错误报告] [推荐] [收藏] [打印] [关闭]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