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民政厅厅长格桑仁青谈社会救助工作 亮点 1.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分别提高到月人均490元、年人均1950元;五保供养标准提高到年人均2900元。 2.新建和扩建地市儿童福利院,继续做好孤儿救助工作。 3.大病医疗救助政策有关内容目前正在起草,预计今年上半年就能出台。 自治区人大代表、自治区民政厅厅长格桑仁青。记者 王茂松 摄 自治区儿童福利院索朗拉姆“妈妈”和她的孩子们。图/记者 郭翠雯 “民政工作关系千家万户,民政工作就是民生工作。我们必须把功夫下在为民办实事、办好事上,让广大群众切身感受到党和政府惠民政策的温暖。”自治区人大代表、自治区民政厅厅长格桑仁青在自治区两会上接受记者采访时说,今年,我区将出台很多含金量很高的社会救助措施。 除了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五保供养标准和孤儿集中收养基本生活保障标准外,大家非常关注的大病医疗救助政策预计上半年就能出台。 城乡居民低保标准 2014年将全部提高 “最低生活保障方面的有关问题一直备受社会各界的关注,在这里我要给大家透露一个好消息,今年,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将分别从月人均440元、年人均1750元提高到490元和1950元,增长的幅度比较高。”格桑仁青高兴地说,2013年,自治区政府专门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最低生活保障的意见,对如何加强和完善最低生活保障方面的问题提出了明确要求。 “2013年12月,自治区申请救助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指导中心正式成立,它的主要作用就是核实申请救助的居民家庭的经济状况,这对于解决家庭收入核对难、救助对象认定难具有重要意义。”格桑仁青说,以前在核实和认定申请救助的居民家庭的经济状况时,方式比较单一、手段比较简单,现在组建一个机构,就是要杜绝“人情保”、“关系保”,防止错保、漏保等现象,真正做到应保尽保 应退尽退。
推荐阅读
最新文章
观注:热点图片
- 文章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