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河交警切实加强客运及接送学生车辆交通安全管理
为继续保持全县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平稳进入2014年,连日来,安徽省五河县公安局交管大队全力以赴,真抓实干,以营运客运车辆、接送学生车辆为重点,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管理工作,全力维护岁末年初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平稳。
安徽省五河县公安局交管大队以营运客运车辆、接送学生(幼儿)车辆为重点,强化管理措施,对7座以上的客运车辆,逢车必查。对有超员、超速,车辆技术状况不符合要求,准驾车型不符,脱检、脱审等违法行为实行“零容忍”,一律按法律法规上限进行处罚,该扣车的扣车,该罚款的罚款,该拘留的拘留。
安徽省五河县公安局交管大队要求各中队要根据接送学生(幼儿)车辆的运行时间,适当调整勤务时间,加强对接送学生(幼儿)车辆的管理。加大对县、乡镇中小学、幼儿园上下学时段学生接送车辆运行情况的执法检查力度,对专门用于接送学生(幼儿)的车辆,驾驶人没有取得校车驾驶资质、车辆没有取得校车运行许可的,一律予以取缔,按照《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规定,扣留该机动车,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对机动车驾驶人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驾驶校车的,按照《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规定,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安徽省五河县公安局交管大队结合“五进”宣传工作,按照“有校车的中小学校(幼儿园)必进,接送学生的校车车辆必检,校车驾驶人必查,校车行驶线路必勘”的原则,重点检查落实校车安全管理责任制和运行管理制度、排查校车安全技术状况和驾驶员资质,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教育部门督促整改 ,同时,该县交管大队加强对校车行驶线路的道路交通秩序管理。遇交通拥堵的,应当指挥疏导运载学生的校车优先通行。对强行超越校车、不避让校车等影响校车安全行驶的其他车辆,按法律法规的规定给以处罚。(张永才 肖殿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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