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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收入12万元以上纳税人元旦起办理年度申报

2014-01-09 09:49:17 作者:admin 来源:青海新闻网 浏览次数:0 网友评论 0

年收入12万元以上纳税人元旦起办理年度申报

    2013年收入12万元以上的高收入者注意了! 2014年元旦起(下周三)至2014年3月31日,2013年年收入达到12万元或者超过12万元,不论是否已足额缴纳了税款,都应当依法到所在地地税机关自行申报个人所得税。

  青海省地税局有关人士介绍:依据我国税收征收管理法有关规定,年所得达到或超过12万元的纳税人,一年中如果有应缴未缴、应扣未扣的税款,只要在自行申报期内如实办理纳税申报并补缴税款,税务机关将不予加收滞纳金,不予罚款。

  “年所得12万元”是指纳税人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取得以下11项所得合计达到或超过12万元:工资、薪金所得;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以及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的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包括股票转让所得;偶然所得;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

  自行纳税申报程序为:在国家税务总局、青海省地方税务局网站下载《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适合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申报)》报表,按照申报表后所附填报说明,如实填报后应到主管地税机关办税服务大厅办理自行纳税申报。纳税人可以自己申报,也可以委托代扣代缴单位或者他人代为办理纳税申报。如果纳税人委托代扣代缴单位或者他人代为办理纳税申报时,为避免不必要的法律纠纷,必须要签订委托书。

  据省城一些地税办税服务大厅工作人员介绍,根据往年申报情况,越临近申报截止日期,申报人数会越多,纳税人可在申报截止日(2014年3月31日)前尽早办理,以避免长时间排队等候。

  纳税人对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具体计算方法、自行纳税申报政策、程序等方面存有疑问,可以拨打“12366”进行咨询,也可直接向当地主管地税机关进行咨询。

  省地税局有关人士表示:依法纳税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依法进行纳税申报是纳税人最好的诚信证明。纳税人未按规定及时办理纳税申报或未如实申报缴纳税款,税务机关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纳税人可能会面临加收滞纳金、罚款等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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