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月1日零时全省汽油升至国Ⅳ标准
12月27日,记者从省发改委获悉,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精神,防治大气污染,改善空气质量,按照国务院确定的油品质量升级时间进度要求,从2014年1月1日零时起,青海所有成品油经营企业销售的国Ⅳ标准汽油,将在国Ⅲ标准汽油基础上每吨加价290元,合每升(标准品)加价0.22元。
据了解,按照国务院确定的油品质量升级时间表,青海国Ⅳ标准车用汽油标准过渡工作将在今年年底前完成。为此,省发改委要求全省各成品油销售(含批发)企业及加油站,确保在2013年12月底前完成成品油市场国Ⅳ标准汽油的质量升级置换。省有关职能部门督促成品油经营企业保障市场供应,确保按照油品质量标准升级实施时间如期供应合格油品。(作者:赵俊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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