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几天,网络上有条消息挺火——2014年1月1日起,新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就要开始执行了,扣分处罚的条款很多,粗略算算有27条最容易被罚。如果全犯了,要扣掉125分。
记者从长春交警部门了解到,没有“2014年1月1日驾照新规”这回事。这些所谓“新规”,都是2013年1月1日起实行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123号令)中的内容,只是对现行的驾驶证记分规则的整理。
那么,123号令实行马上就要满一年了,是不是像网上总结的,有27条最容易犯规被罚?驾驶员到底在哪些交规上最容易失分呢?
据长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统计,2013年,长春交警纠正的所有记分违法行为中,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行驶的,占第一位,有9万余件。
其次,是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的,有6万余件。
第三位是机动车未按照规定限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同样有6万余件。
虽然这三条不在网传的“27条”之内,但也是长春交警总结出来的,失分最多的交规。
其实,长春市交通违法数量最高的两项违法行为,是违法停车和机动车不在机动车道内行驶的,分别为25万余件和10万余件。但这两项违法行为并不记分。
对于高速公路交警部门来说,高速公路上行车,最常见的违法行为就是超速。
这样看来,网上总结的有几条还是挺靠谱的。
根据长春交警的数据,今年1月1日起实行《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123号令)到现在,整个长春市,长春交警核发的驾照12分全部被扣光的有9734人。其中9217人参加学习后补满12分,还有517人没有参加学习。
公安部123号令规定,12分被记满后,驾驶人需要参加7天的教育培训,并接受科目一的重新考试,才能重新激活驾驶证。对于在一个记分周期内,两次记满12分的驾驶人,除需参加科目一的考试外,还需加考科目三(路面考试)。
拒不参加学习,也不接受考试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告其机动车驾驶证停止使用。(记者 苏东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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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交警总队检查特权车1327辆
按照省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吉林省开展“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方案》及省厅《吉林省集中整治特权车问题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要求,全省开展了为期20天的特权车整治专项行动。
期间,全省交警部门协调部队、现役等单位,共出动警力4112人次,检查军车、警车、行政执法、卫生检查、城管等各类“特权”车辆1327辆,发现并纠正违法行为306起(其中军车4起、警车56起,其他行政执法车辆246起),扣留车辆4辆、收缴伪造号牌7副,处理违法行为人274人,取得阶段性成果。(记者 吕孟阳)
网友热传的“27条最容易失分的交规”
扣1分
未携带行驶证、驾驶证
车辆未张贴年检
车辆未张贴交强险标志
违反规定使用灯光和双闪
扣2分
不系安全带
不按规定车道等待红绿灯
超载小于20%
开车打电话
堵车时乱插队、强占对向车道
扣3分
经人行道未减速、停车、避让行人
高速公路匝道超车
未按照禁止标线指示行驶
转弯车未让直行车或行人先行
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车未让左转车先行
不按规定道路行驶:例如在快速车道慢速行驶
超速驾驶但未超过限速50%
未给特殊车辆让行
不按规定超车、逆向行驶
扣6分
驾驶证被暂扣后继续驾驶
在堵车时占用应急车道行驶
未按规定避让校车的
闯红灯:由以往的扣3分改为扣6分
扣12分
高速公路倒车、逆行、穿越中央隔离带调头
超速驾驶高于限速50%,由原来扣6分改为扣12分
酒驾醉驾:酒驾除了扣分外,还并处扣证6个月,罚款2000元以下。醉驾则并处吊销驾驶证、追究刑事责任且5年内不得重新考驾照
事故后逃逸但未构成犯罪
未悬挂、伪造、变造、不按规定安装号牌、故意遮挡污损号牌
长春交警总结出来失分最多的交规
第一位
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行驶的有9万余件
第二位
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的有6万余件
第三位
机动车未按照规定限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有6万余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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