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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表彰2013年度西藏自治区先进寺庙管理委员会和优秀驻寺干部宗教工作优秀干部的决定

2013-12-31 10:57:03 作者:admin 来源: 浏览次数:0 网友评论 0

关于表彰2013年度西藏自治区先进寺庙管理委员会和优秀驻寺干部宗教工作优秀干部的决定

中共西藏自治区委员会 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p>

关于表彰2013年度西藏自治区先进寺庙管理委员会和优秀驻寺干部宗教工作优秀干部的决定</p>

(2013年12月27日)

    一年来,全区各级各部门、各寺庙管委会和广大驻寺干部、宗教工作干部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治国必治边、治边先稳藏”的重要战略思想,学习贯彻俞正声主席“依法治藏、长期建藏”的指示要求,学习贯彻党的宗教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全面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加强和创新寺庙管理的重大决策部署,深入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把僧尼当亲人、当朋友,长期坚守在寺庙僧尼管理服务教育的第一线,安下心、扎下根,不怕艰苦、克服困难,创新和完善管理体制机制,认真落实惠僧惠寺的一系列政策举措,真心实意解决寺庙和僧尼的实际困难,极大地改善了僧尼的生活和修行条件,得到了中央领导同志和中央有关部委的高度评价和充分肯定,受到了广大僧尼和社会各界的一致拥护和普遍欢迎,极大地激发了广大僧尼爱党爱国爱教的热情,确保了全区1787座寺庙和4.6万名僧尼无自焚,为保持全区和谐稳定的良好局面作出了积极贡献,涌现出了一大批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p>

    为表彰先进,自治区党委、政府决定,授予甘丹寺等150个寺庙管理委员会(片区管理委员会、专职特派员)“2013年度西藏自治区先进寺庙管理委员会”荣誉称号;授予琼达等900名驻寺干部“2013年度西藏自治区优秀驻寺干部”荣誉称号;授予措姆等100名宗教干部“2013年度西藏自治区宗教工作优秀干部”荣誉称号。希望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和个人,不自满、不懈怠,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发扬成绩、开拓创新,不辜负自治区党委、政府的重托,继续发扬“老西藏精神”,深入开展好“六个一”、“九有”、“一覆盖”、“一创建”等一系列利寺惠僧活动,切实履行好管理服务教育职能,团结教育广大僧尼爱国爱教,确保宗教和睦、佛事和顺、寺庙和谐。</p>

    自治区党委、政府号召,全区各级寺庙管委会、广大驻寺干部和宗教干部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的部署要求,进一步贯彻落实好党的宗教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扎扎实实做好加强和创新寺庙管理的各项工作,积极引导藏传佛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确保社会大局持续稳定、长期稳定、全面稳定,为西藏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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